[发明专利]空气除味剂在审
申请号: | 201310540279.8 | 申请日: | 2013-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664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邵绪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叁鼎卫生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13 | 分类号: | A61L9/013;A61L101/56;A61L101/24;A61L1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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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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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空气除味剂。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室内装潢已遍及城乡,但装潢使用的各种装修材料如:胶合板、涂料、塑料制品、地板、水泥等不同程度含有挥发性的有害气体,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有毒有害气体为:甲醛、苯、氨等,室内污染已成为人类的健康杀手,目前虽然有诸多的方法祛除有害气体,比如摆放如吊兰、虎皮兰等植物或者通风透气一段时间再入住,或者使用一些喷剂或固体吸收剂清除或吸收有害气体,但上述的方法大都效果较差,尤其使用一些空气除味剂,不但价格较高而且效果往往较差。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成本低廉、除味效果好的空气除味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空气除味剂,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成分混合组成:
活性氧化铝粉 2%~4%;
二氧化硅 3%~6%;
樟脑粉 3%~5%;
绿萝提取液 10%~15%;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 8%~11%;
亚氯酸钠 3%~15%;
去离子水 余量 ;
将上述原料按照比例混合均匀,经乳化分处理即可制成空气除味剂。
本发明空气除味剂的优点是:本发明配方合理、成本低廉,除味维持时间长久,而且安全可靠,实用性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发明空气除味剂,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成分混合组成:
活性氧化铝粉 2%~4%;
二氧化硅 3%~6%;
樟脑粉 3%~5%;
绿萝提取液 10%~15%;
聚乙酸乙烯酯乳液 8%~11%;
亚氯酸钠 3%~15%;
去离子水 余量 ;
将上述原料按照比例混合均匀,经乳化分处理即可制成空气除味剂。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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