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型电子灭蚊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04085.2 | 申请日: | 2013-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822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29 |
发明(设计)人: | 张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中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C1/02 | 分类号: | H05C1/02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610000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电子 灭蚊 | ||
1.一种新型电子灭蚊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二极管、第二二极管、第三二极管、第四二极管、第五二极管、第六二极管、第七二极管、第八二极管、第九二极管、第一电阻、第二电阻、第三电阻、第四电阻、第一电源、第二电源、第三电源、放大器、第一电容、第二电容、第三电容、第四电容、第五电容、第六电容、第七电容、灯管、电位器和继电器,所述第二二极管的正极、所述第一电源的负极、所述第二电源的负极、所述第二电阻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一电容的第一端均接地,所述第二电容的第一端同时与所述继电器线圈的第一端、所述第三电源的零线端、所述灯管的第一端、所述第五二极管的负极和所述第六电容的第一端连接并接地,所述第二二极管的负极与所述第一二极管的正极连接,所述第一二极管的正极同时所述第二电容的第二端、所述电位器的滑动端、所述第三电阻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一电阻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一电阻的第二端同时与所述第二电阻的第二端和所述放大器的正极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电源的正极与所述放大器的正极电源端连接,所述第二电源的正极与所述放大器的负极电源端连接,所述放大器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三电阻的第二端连接,所述放大器的负极输入端同时与所述第一电容的第二端和所述第四电阻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四电阻的第二端同时与所述第三二极管的正极和所述第四二极管的负极连接,所述第三二极管的负极与所述电位器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电位器的第二端与所述第四二极管的正极连接,所述继电器线圈的第二端同时与所述第三电源的火线端、所述灯管的第二端和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三电容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三电容的第二端同时与所述第五二极管的正极、所述第六二极管的负极和所述第四电容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六二极管的正极同时与所述第六电容的第二端、所述第七二极管的负极和所述第七电容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七电容的第二端同时与所述第八二极管的正极和所述第九二极管的负极连接,所述第四电容的第二端同时与所述第七二极管的正极、所述第八二极管的负极和所述第五电容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五电容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九二极管的正极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子灭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电源为220V交流电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子灭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二极管和所述第二二极管均为稳压二极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电子灭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容为可变电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中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成都中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504085.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