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87953.0 | 申请日: | 2013-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534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05 |
发明(设计)人: | 崔久传;李建勇;马雪英;程东惠;尚百雨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8/04 | 分类号: | C04B28/04;C04B28/08;C04B18/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科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30 | 代理人: | 张亚军;孙张岩 |
地址: | 100176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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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 垃圾 综合 稳定 | ||
1.一种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各组分的质量比例为:干土:水泥:石灰:建筑垃圾微粉:水=100:(2~8):(4~12):(4~10):(10~2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的一种或几种,水泥标号为325或42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为钙质生石灰、镁质生石灰、钙质消石灰和镁质消石灰中的一种或几种,其中钙质生石灰和钙质消石灰的有效钙镁含量≥60%,镁质生石灰和镁质消石灰的有效钙镁含量≥55%。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垃圾由废弃水泥混凝土、废弃水泥砂浆、废弃砖瓦和废弃建筑陶瓷中的一种或几种组成;所述建筑垃圾微粉为建筑垃圾在破碎为再生骨料中生成的、或直接用粉磨设备生产的、公称粒径≤0.08mm、比表面积≥300m2/kg的粉状材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垃圾微粉综合稳定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土为塑性指数在8以上的粘性干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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