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控制便携式终端的电池充电的系统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78573.0 | 申请日: | 2009-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21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2 |
发明(设计)人: | 安恩雨;林熙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韩明星;金光军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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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控制 便携式 终端 电池 充电 系统 方法 | ||
1.一种用于控制连接单元连接到充电器适配器的便携式终端中的电池充电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电源检查和调节经由连接单元提供到电池的电能;
在控制器控制电源对电池充电直到根据充电电池容量改变的充电电流达到终止电流;
在控制器调节终止电流对电池进行完全充电;以及
在控制器控制电源对电池充电直到充电电流达到调节的终止电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如果电池已经被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并随后被放电到等于或小于第二充电容量的特定比率的容量,则将电池重新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或
如果电池已经被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并随后经过自然放电特定时间段,则将电池重新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或
如果在充电器适配器连接到连接单元的状态下已经被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的电池的电压下降了特定值,则将电池重新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电池充电的步骤包括:
检查提供到电池的充电电流是否达到终止电流;以及
如果充电电流达到终止电流,则识别出电池已经被充电到第一充电容量并停止电池的充电。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电池充电的步骤包括:
检查提供到电池的充电电流是否降低并达到调节的终止电流;以及
如果充电电流达到调节的终止电流,则识别出电池已经被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并停止电池的充电。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将电池重新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的步骤包括:
使用充电器适配器对电池重新充电;以及
如果电池的充电电流降低并达到预设的第二终止电流,则中断电池重新充电。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将电池充电到第一充电容量的步骤是对电池充电直到充电电流从400mA降低到100mA;
将电池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的步骤是对电池充电直到充电电流降低到30mA。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如果电池被充电到等于或大于第一充电容量的容量,则报警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
8.一种用于控制便携式终端中的电池充电的系统,包括:
连接单元,被配置为连接到充电器适配器;
电池,被配置为通过经由连接单元提供的电能来充电;
电源,被配置为调节提供到电池的电能;
控制器,被配置为:控制电源对电池充电直到根据充电电池容量改变的充电电流达到终止电流,
调节终止电流对电池进行完全充电,以及
对电池充电直到充电电流达到调节的终止电流。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控制器还包括以下至少一个:
辅助计时器,被配置为对用于调节终止电流的第一时间段和当电池经过自然放电时电池的第二充电容量被放电到等于或小于第二充电容量的特定比率的容量的第二时间段进行计时;
电池处理机,被配置为检查当便携式终端操作用户功能时与第二充电容量相应的电压是否下降了特定电压。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中,控制器还包括:
完全充电处理器,被配置为如果电池被充电到第一充电容量,则激活完全充电状态的报警。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中,如果电池被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则控制器操作辅助计时器,如果辅助计时器完成其计时操作,则控制器将电池重新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控制器使用提供到电池的充电电流的变化来检测充电的电池容量。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控制器:
将电池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停止对电池充电,如果第二充电容量被放电到等于或小于第二充电容量的特定比率的容量,则将电池重新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或
将电池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如果与第二充电容量相应的电池电压下降了特定电压,则将电池重新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或
将电池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在第二时间段内停止对电池充电,随后将电池重新充电到第二充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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