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视机遥控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19914.7 | 申请日: | 2013-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759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王云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22 | 分类号: | H04N21/422;H04N21/43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机 遥控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电视机遥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电视机侦测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并判断侦测的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与所述电视机上次侦测的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是否相同,若不相同,则将所述电视机的工作频率设置成当前侦测到的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
所述电视机向智能遥控设备发送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所述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包括所述电视机侦测的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
所述智能遥控设备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并将所述智能遥控设备的工作频率调整成与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通信模块以及第二通信模块;所述电视机通过第一通信模块与无线路由通信,及通过第二通信模块与智能遥控设备通信,所述电视机侦测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的步骤包括:
所述电视机的第一通信模块依次根据预设的工作频率向所述无线路由器发送连接请求以确认能否建立连接;及
当所述电视机的第一通信模块与所述无线路由器建立连接时,将所述电视机的第一通信模块与所述无线路由器的连接频率确定为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向智能遥控设备发送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的步骤包括:
所述电视机的第一通信模块将当前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发送至第二通信模块;
所述第二通信模块向智能遥控设备发送调整工作频率至当前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的请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遥控设备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并将所述智能遥控设备的工作频率调整成与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相同的步骤包括:
所述智能遥控设备接收所述电视机的第二通信模块发送的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所述智能遥控设备判断所述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中包含的当前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是否在预设的配对频率范围内;
若所述当前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在预设的配对频率范围内,将所述智能遥控设备的工作频率调整成与所述无线路由器当前的工作频率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智能遥控设备的工作频率调整成与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相同的步骤之后,该方法还包括:
所述智能遥控设备保存所智能遥控设备当前设置的工作频率。
6.一种电视机遥控系统,包括电视机,及与所述电视机无线通讯连接的智能遥控设备和无线路由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包括处理模块、与所述处理模块连接的第一通信模块以及第二通信模块,所述智能遥控设备包括收发模块、与所述收发模块连接的设置模块;其中:
所述第一通信模块用于与无线路由器通信,及用于侦测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
该处理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一通信模块侦测的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与所述第一通信模块上次侦测的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是否相同,并在判断结果为不同时,将所述电视机的工作频率设置成当前侦测到的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
该第二通信模块用于向所述智能遥控设备发送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所述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包括所述电视机的第一通信模块侦测的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
该收发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电视机发送的调整工作频率的请求;
该设置模块用于将所述智能遥控设备的工作频率调整成与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模块包括搜索单元,及与搜索单元连接的确认单元,其中:
该搜索单元,用于依次根据预设的工作频率向所述无线路由器发送连接请求以确认能否建立连接;
该确认单元,用于当所述电视机与所述无线路由器建立连接时,将所述电视机与所述无线路由器的连接频率确定为所述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模块还包括第一发送单元,所述第一发送单元将当前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发送给第二通信模块;
所述第二通信模块还用于向智能遥控设备发送调整工作频率至当前无线路由器的工作频率的请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419914.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