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卸妆油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98425.8 | 申请日: | 2013-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149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18 |
发明(设计)人: | 崔晓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创馨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K8/92;A61K8/73;A61Q1/14;A61Q1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胜康律师事务所 31263 | 代理人: | 张坚 |
地址: | 201402 上海市奉贤***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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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卸妆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化妆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卸妆油。
背景技术
大部分彩妆,如口红、唇彩、眼影、腮红、粉饼、眼线膏、睫毛膏等都是颜料和油脂的混合物。通常彩妆需要具备维持妆容一整天的能力,因此大部分配方会添加油溶性成膜剂。油溶性成膜剂不溶于水,如同一层油性保护膜,可以避免汗水将彩妆洗脱,达到将皮肤表面的彩妆保持较为持久的目的。普通的以表面活性剂为主的洁面乳是水溶性体系,就如同普通的洗洁精无法洗去干燥的油漆,因为水溶性的洁面乳无法溶解油溶性成膜剂,从而无法将彩妆清洁干净。当需要彻底卸除彩妆时,通常需要使用卸妆油。卸妆油,通常是由油酯和水包油自乳化剂混合而成的油状可流动液体。卸妆油用的油酯,一般指矿物油、合成油酯、环聚二甲基硅氧烷、聚二甲基硅氧烷、植物油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卸妆油中用的水包油自乳化剂,通常使用吐温20、PEG-20甘油三异硬脂酸酯、PPG-26-丁醇聚醚-26、PEG-40氢化蓖麻油、PEG-60氢化蓖麻油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在卸妆时,通常取少量卸妆油在手掌上,然后将其涂抹在脸部、唇部、眼部等化妆区域进行按摩。卸妆油先利用油酯之间相似相溶的特性,溶解彩妆内含的油溶性成膜剂和颜料间的油脂,以及人体皮肤分泌的油脂,通过按摩的动作帮助彩妆中的颜料从皮肤上移除并混合在卸妆油中,按摩结束后使用水清洗脸部时,卸妆油中含有的水包油自乳化剂,能在遇到水的时候,无需揉搓,擦洗等机械力作用,即能迅速自发乳化形成极易在水中分散的流动性很强的水包油乳液,从而将脸部残留的卸妆油中的油酯,彩妆含有的油脂和颜料,人体皮肤分泌的油脂一并分散在清洗水中并被移除,这样就起到了卸妆和清洁的作用。
卸妆油中的“油”是卸除彩妆的关键,利用“以油溶油”基本概念可以将大部分油脂类彩妆溶解,如果不靠“油”去除彩妆,就必须依靠去脂力强,但相对刺激性大的“界面活性剂”,而界面活性剂对比较敏感的肌肤来说更加不安全。目前所使用的油脂为植物油和矿物油,其中矿物油使用较多,原因是矿物油价格较为低廉,但是矿物油易于残留,长期使用使皮肤干燥,毛孔粗大。
发明内容
为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提供了一种温和的卸妆油,该卸妆油以天然植物油为主要油溶性成分,能够克服对皮肤造成的损伤。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卸妆油,其特征在于:由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
植物油 30-50%;
棕榈酸乙基己酯 25-45%;
甘油三(乙基己酸)酯 5-10%;
乳化剂 5-10%;
C15-19烷 5-10%;
其它 1-4%。
所述植物油为米糠油或橄榄油或霍霍巴油。
所述的乳化剂为PEG-5甘油三异硬脂酸酯或PEG-7甘油椰油酸脂。
所述其它为金缕梅提取物、洋甘菊提取物、薄荷提取物、石榴提取物、玻尿酸中的至少一种。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卸妆油以天然植物油为主要油溶性成分,具有地刺激性,能够克服了对皮肤造成的损伤;并且本发明的卸妆油富含多种滋养成分,通过使用过程的不断按摩,可以起到护肤作用,有益皮肤健康。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卸妆油,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组分构成:
米糠油40%,棕榈酸乙基己酯35%,甘油三(乙基己酸)酯7.5%,PEG-5甘油三异硬脂酸酯7.5%,C15-19烷7.5%,金缕梅提取物2.5%。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卸妆油,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组分构成:
橄榄油45%,棕榈酸乙基己酯30%,甘油三(乙基己酸)酯9%,PEG-7甘油椰油酸脂6%,C15-19烷7%,洋甘菊提取物3%。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卸妆油,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组分构成:
霍霍巴油50%,棕榈酸乙基己酯25%,甘油三(乙基己酸)酯9%,PEG-5甘油三异硬脂酸酯8%,C15-19烷6%,薄荷提取物和石榴提取物2%。
实施例4
本实施例的卸妆油,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组分构成:
米糠油35%,棕榈酸乙基己酯35%,甘油三(乙基己酸)酯10%,PEG-5甘油三异硬脂酸酯8%,C15-19烷8%,玻尿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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