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蓝牙耳机及通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25455.6 | 申请日: | 2013-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019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发明(设计)人: | 陈建;祝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57 | 分类号: | H04M1/57;H04R1/10;H04M1/2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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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14135 江苏省无锡市新***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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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蓝牙 耳机 通讯 装置 | ||
1.一种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音频输入模块,用于采集音频数据;
音频编码模块,用于将音频输入模块采集的音频数据进行编码;
存储模块,用于存储编码后的音频数据,并将该编码后的音频数据与电话薄中的电话号码建立对应关系;
处理模块,用来接收来自通讯终端的电话号码,并通过所述存储模块找到与该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编码后的音频数据,并将该编码后的音频数据输出至所述音频编码模块;
音频解码模块,用于解码来自所述处理模块的编码后的音频数据;
音频输出模块,用于播放所述音频解码模块输出的解码后的音频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音频输入模块为麦克风,所述音频输出模块为扬声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话薄中有多个电话号码,所述存储模块中为所述电话薄中的一个或多个电话号码中的每一个存储有一个音频数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为所述电话号码存储的音频数据是通过所述麦克风采集的,并经由所述音频编码模块编码后的语音数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数据包括对应的电话号码所代表的用户的姓名或代号的语音。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由所述蓝牙耳机的使用者事先为所述电话薄中的各个电话号码录制并存储相应的音频数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对于所述电话薄中没有存储的电话号码,所述存储模块统一为其存储对应的音频数据。
8.一种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具有蓝牙功能的便携式通讯终端;
能够与所述便携式通讯终端建立蓝牙无线通讯的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蓝牙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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