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开口快速扳手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74852.5 | 申请日: | 2008-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38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端木宪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香港商艾沛克斯工具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B13/08 | 分类号: | B25B13/08;B25B13/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容春霞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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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开口 快速 扳手 | ||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08年4月30日、申请号为200810094485.X、发明名称为“开口快速扳手”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空转回拉往复操作之开口快速扳手,尤其是一种从夹持工作物W的位置空转回拉时,操作者可获得「一次到位」的平顺操作触感的开口快速扳手。
背景技术
开口快速扳手,是结合传统开口扳手与棘轮扳手可空转回拉往复操作优点的改良手工具,使用时甚为方便,在过去已累积相当程度之改良技术。举例而言,中国台湾专利公告第228757号(「可单向旋进之棘爪式扳手构造」);公告第278060号(「齿囓式回转扳手」);公告第327619号、US5533428(WO9615879)(「棘轮式扳手及以棘轮式扳手转动一个可转组件之方法」);公告第M310772(「可单向作动之开口扳手」)等专利案;及其它国家如美国US7111529、US7077035、US3165015专利案。另外,活动扳手亦有类似之往复操作机构,如中国台湾专利公告第501515(具有棘轮扳手功能之活动扳手)、及511564(滚轮式可逆活动扳手)专利案、美国US7010999、中国台湾专利公告262313、美国US2,879,681等。
专利公告第228757号揭露之开口扳手,利用设于开口驱动部两侧夹颚中之「与驱动弹簧同向运动」之一对可缩爪/颚(卡齿2,3),使扳手可达到可空转回拉往复操作之功效。此一结构中,可缩爪/颚(2,3)是沿着弹簧推动方向前、后移动,以在扳手顺时针操作时旋紧螺丝、并在逆时针方向空转回拉。然而,由于扳手旋紧(或旋松)螺丝时,需仰赖螺丝抵紧可缩爪时由可缩爪提供之反作用力,此种运作方式之扳手之可缩爪/颚(2,3)虽提供有齿状面与螺丝接触,以提供反作用力;然而,一方面因反作用力的方向仅在齿状面上产生分力(齿状面整体上与螺丝接间之接触面并非呈90度)、齿状结构使用久后会产生磨损等因素,而直接影响旋紧/旋松的操作性能;另一方面,扳手开口部的尺寸与实际螺帽尺寸有差异,而可缩爪/颚(2,3)于操作过程中却又会前后移动并有累进磨损之情形,容易产生咬合上的误差。此种扳手使用上并不方便。
专利公告第327619号、US5533428(WO9615879)等案略为改善了前述缺点,其主要方式是使用「与驱动弹簧同向运动」之单一可缩爪/颚15、并针对扳手开口部之结构进行改良—亦即,其界定可缩爪15具有一第二啮合面14,其平行于第一爪11上的第一啮合面13。然而,此一结构在空转回拉时运作并不顺利。其一原因在于,螺帽60邻近可缩爪15的一个侧面角75,很容易绊住可缩爪15而阻挡回拉的行程。即使该专利中提供倒角边16,试图减少此一问题,仍不能全面避免。而且,由于扳手开口部的结构复杂、尺寸较螺帽尺寸大,不但扳手重量随着尺寸增加,旋紧/旋松螺丝、与空转回拉的两个相反方向操作之间,必需反复历经多次移动测试,以寻求较佳施力点,此将耗费操作时间,对专业使用者而言,甚为不便。
前述或其它类似问题存在于各种仰赖「与驱动弹簧同向运动之可缩爪」之扳手中;例如,中国台湾专利公告第M310772号、US3,165,015、US7,077,035、US7,111,529等。此种扳手的另一普遍问题是:旋紧/旋松弹簧时,弹簧与可缩爪/颚直接承受巨大扭力,不利于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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