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光缆余缆架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70025.9 | 申请日: | 2013-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223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25 |
发明(设计)人: | 宋业志;彭淦榕;梁栋;张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济南供电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3/06 | 分类号: | F16L3/06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王汝银 |
地址: | 10003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光缆 余缆架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力通信管道光缆,具体地说是一种光缆余缆架。
背景技术
根据通信管道光缆敷设规范要求,光缆应按照设计要求留足预留光缆,并盘绕绑扎整齐,固定稳固。同时电力通信管道光缆大部分与电力电缆同沟敷设,只有按照施工规范捆扎固定的光缆,才能减少受外力破坏中断的次数,这就需要在光缆敷设施工过程中使用余缆架将多余的管道光缆悬挂起来,固定在电缆沟侧壁上,以备维护检测用。目前现有的光缆余缆架分塔用余缆架和杆用余缆架,并没有适用于管道光缆的余缆架。再者,现有的光缆余缆架安装工序复杂,需要加装固件固定,在电缆沟壁上固件不易安装;余缆架尺寸太大,受电缆支架间隔限制,在电缆沟内无法安装;余缆架形状为“X”型,架子末端突出易刮伤电力电缆;厚度较厚,占用较大空间,在电缆沟有限空间内影响电力电缆安装布放。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弥补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方便实用的一种光缆余缆架。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光缆余缆架,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为正立方框架,所述的本体包括前框架、后框架和框架连接板,所述的框架连接板包括两个,所述的前框架和后框架的两端分别通过框架连接板相连,所述前框架的空腔内至少固定设置有一个纵向支撑架,所述的前框架和后框架的左侧和右侧分别设置有左支撑架和右支撑架,所述的左支撑架和右支撑架与框架连接板的距离均小于所述纵向支撑架的高度,所述后框架的上部固定设置有挂件,所述挂件上设置有挂钩。
进一步地,所述的挂钩为2个,且沿挂件对称分布。
进一步地,所述的纵向支撑架为一个,且在所述前框架的中间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的本体和挂件均为扁铁制成,所述本体3和挂件2的外表面有镀锌层。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通信电缆敷设在电力电缆沟内,考虑沟内可能存在积水以及其它固定设施等,本发明设置有挂钩,用挂钩直接固定在沟内已有的高处架构上,方便安装,本发明的本体前面至少固定设置有一个纵向支撑架,既可保护余缆架内的光缆,还可防止刮伤电缆沟内的电力电缆,由于本发明使用量较大,考虑到材料成本,余缆架材料使用扁铁,同时为了防止在潮湿空气中发生锈蚀,对其进行镀锌处理,能够提高光缆余缆架的耐锈蚀性能,也能提高其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挂钩,2、挂件,3、后框架,4、右支撑架,5、纵向支撑架,6、左支撑架,7、前框架,8、框架连接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光缆余缆架,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为正立方框架,所述的本体包括前框架7、后框架3和框架连接板8,所述的框架连接板8包括两个,所述的前框架7和后框架3的两端分别通过框架连接板8相连,所述的前框架7的空腔内至少固定设置有一个纵向支撑架5,所述的前框架7和后框架3的左侧和右侧分别设置有左支撑架6和右支撑架4,所述的左支撑架6和右支撑架4与框架连接板8的距离均小于所述纵向支撑架5的高度,所述后框架3的上部固定设置有挂件2,所述挂件2上设置有挂钩1。
进一步地,所述的挂钩1为2个,且沿挂件2对称分布。
进一步地,所述的纵向支撑架5为一个,且在所述前框架7的中间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的本体和挂件2均为扁铁制成,所述本体和挂件2的外表面有镀锌层。
本发明在使用过程中,事先把本发明通过挂钩1悬挂在电缆沟内的原有架构上,然后把多余的管道光缆缠绕于左支撑架6、右支撑架4和两个框架连接板8组成的空间内,由于前框架的空腔内设置有纵向支撑架5,既可保护余缆架内的光缆,还可防止刮伤电缆沟内的电缆。
本发明中的其他部分采用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未经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济南供电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270025.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