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把手可调割草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49399.2 | 申请日: | 2013-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33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王鸿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金威特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00 | 分类号: | A01D34/00 |
代理公司: | 南京同泽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 代理人: | 石敏 |
地址: | 215101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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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把手 可调 割草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割草机,具体涉及一种把手角度可调的割草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割草机基本具有一个操作把手,人们通过该把手可以推动割草机或通过该把手来控制割草机的前进方向。但是现在市场上割草机把手的角度基本是固定的,而不同割草机操作人员的身高不可能相同,因此身高较高或较矮的操作人员不能舒适的操作割草机,影响了割草作业效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把手角度可调的割草机,以适应不同身高操作人员的操作需求。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把手可调割草机,包括割草机本体和割草机把手,所述把手可转动的铰接在所述割草机本体上,所述割草机本体上设有固定盘,所述固定盘的外圈设有齿,所述把手上设有可与所述固定盘分离或相咬合的卡爪,所述卡爪上连接有复位弹簧,所述卡爪后端连接有牵引线。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通过设置固定盘和能与固定盘相咬合的卡爪来锁定把手相对割草机本体上的角度,并使把手不能相对割草机本体转动。当需要调节角度时,通过牵引线牵动卡爪使其相对固定盘分离,在分离后把手可以自由转动角度,当把手调节到能使操作人员感觉到舒适的角度时再松开牵引线,卡爪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返回并重新与固定盘咬合在一起,以达到锁定把手角度的目的。
上述技术方案的完善和改进有:
为了方便操作人进行操作,进一步完善有:所述把手上铰接有卡爪控制杠杆,所述牵引线连接到所述卡爪控制杠杆的中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把手可调割草机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中把手可调割草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中把手与割草机本体连接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根据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包括割草机本体1和割草机把手2。
把手2可转动的铰接在割草机本体1上,把手2与割草机本体1的铰接处设有固定盘3,固定盘3的外圈设有齿。
把手上设有卡爪安装座4,卡爪安装座4内安装有卡爪5,卡爪5的内侧设有与固定盘3外圈上齿相配的齿。卡爪5上连接有复位弹簧6,复位弹簧6的一端连接在卡爪5上,另一端连接在卡爪安装座4内,卡爪5后端连接有牵引线7,通过控制牵引线7可以使卡爪5与固定盘3分离或相咬合。
把手上铰接有卡爪控制杠杆8,牵引线7连接到卡爪控制杠杆8的中部。
本发明的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采用等同替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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