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44523.6 | 申请日: | 2013-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09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黄世玮;苏文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33/04 | 分类号: | C08L33/04;C08L51/00;C08L25/12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橡胶 甲基 丙烯酸酯 树脂 组成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特别涉及一种包含甲基丙烯酸酯系聚合物及含高丙烯腈系单体单元含量的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的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
背景技术
一般用于电气器材或家庭用品等的塑胶成型品所含有的成分大都为橡胶改质苯乙烯系树脂、聚碳酸酯树脂(polycarbonate resin)或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等。其中,该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为包含丙烯腈、苯乙烯和丙烯酸酯橡胶组成的三元接枝共聚物。该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与橡胶改质苯乙烯系树脂相比,由于双键含量少的丙烯酸酯系橡胶取代了丁二烯橡胶,因而耐候性有了本质的改善,比橡胶改质苯乙烯系树脂高出10倍左右,可直接在户外使用,典型应用于汽车领域例如外视镜、散热器格栅、尾部档板、灯罩等室外部件;或应用于电子电气领域,例如:缝纫机、电话机、厨房设备、卫星天线等全天候的壳体;或应用于建筑领域等。但是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的其他性能,例如抗张破裂强度、延伸率及耐热性等物理性质仍无法达到业界要求。
有鉴于上述,仍需开发一种具有良好的抗张破裂强度、延伸率及耐热性等物理性质平衡的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以符合业界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良好的抗张破裂强度、延伸率及耐热性等物理性质平衡的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本发明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包含:70重量%至90重量%的共聚物(A)所形成的连续相,及10重量%至30重量%的丙烯酸酯系橡胶接枝共聚物(B)的橡胶粒子所形成的分散相,以共聚物(A)的总量为100重量%计,该共聚物(A)包含2重量%至27重量%的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30重量%至75重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系聚合物(A2)及10重量%至50重量%的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包括71重量%至74重量%的苯乙烯系单体单元及26重量%至29重量%的丙烯腈系单体单元,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包括60重量%至69重量%的苯乙烯系单体单元及31重量%至40重量%的丙烯腈系单体单元。
较佳地,本发明所述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其中,以共聚物(A)的总量为100重量%计,该共聚物(A)包含5重量%至20重量%的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35重量%至70重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系聚合物(A2)及12重量%至45重量%的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
更佳地,本发明所述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其中,以共聚物(A)的总量为100重量%计,该共聚物(A)包含7重量%至18重量%的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50重量%至70重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系聚合物(A2)及20重量%至32重量%的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
较佳地,本发明所述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其中,该第一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1)包括72重量%至74重量%的苯乙烯系单体单元及26重量%至28重量%的丙烯腈系单体单元。
较佳地,本发明所述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其中,该第二苯乙烯-丙烯腈系共聚物(A3)包括62重量%至68重量%的苯乙烯系单体单元,及32重量%至38重量%的丙烯腈系单体单元。
较佳地,本发明所述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其中,该橡胶粒子的重量平均粒径范围为0.05μm至1μm。
较佳地,本发明所述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其中,该橡胶粒子的重量平均粒径范围为0.05μm至0.22μm、重量平均粒径范围为0.26μm至0.55μm,或前述二者混合而成。
较佳地,本发明所述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其中,以该橡胶改质甲基丙烯酸酯系树脂组成物的总量为100重量%计,该共聚物(A)的含量范围为72重量%至86重量%,及丙烯酸酯系橡胶接枝共聚物(B)的含量范围为14重量%至28重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24452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聚甲基丙烯酸酯组成物
- 下一篇:一种环保型电线电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