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08354.0 | 申请日: | 2013-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467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五十川一彦;橘康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37/06 | 分类号: | A63B37/06;A63B37/12;C08F279/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徐申民;杜娟 |
地址: | 日本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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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 | ||
1.高尔夫球,其包括球芯、位于球芯外侧的第一中间层、位于第一中间层外侧的第二中间层、以及位于第二中间层外侧的覆盖层,其中,
所述球芯包括中心以及位于中心外侧的包围层,
所述中心由经交联的第一橡胶组合物形成,
所述包围层由经交联的第二橡胶组合物形成,
第一橡胶组合物和/或第二橡胶组合物包括:
(a)基础橡胶;
(b)共交联剂;
(c)交联引发剂;以及
(d)酸和/或盐,
所述共交联剂(b)是:
(b-1)具有3~8个碳原子的α,β-不饱和羧酸;以及/或者
(b-2)具有3~8个碳原子的α,β-不饱和羧酸的金属盐,
第二中间层的邵氏D硬度Hm2大于第一中间层的邵氏D硬度Hm1,并且
第二中间层的邵氏D硬度Hm2大于覆盖层的邵氏D硬度Hc。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基于100重量份的基础橡胶(a),所述酸和/或盐(d)的量为0.5重量份以上但45重量份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酸和/或盐(d)是羧酸和/或其盐(d-1)。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和/或其盐(d-1)的羧酸成分的碳原子数为1以上但30以下。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和/或其盐(d-1)是脂肪酸和或其盐。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硬度Hm2和硬度Hm1之间的差值(Hm2-Hm1)为8以上。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硬度Hm2和硬度Hc之间的差值(Hm2-Hc)为15以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酸和/或盐(d)是羧酸锌盐。
9.高尔夫球,其包括球芯、位于球芯外侧的中间层、以及位于中间层外侧的覆盖层,其中,球芯包括中心以及位于中心外侧的包围层,
所述中心由经交联的橡胶组合物形成,
所述橡胶组合物包括:
(a)基础橡胶;
(b)共交联剂;
(c)交联引发剂;以及
(d)酸和/或盐,所述共交联剂(b)是:
(b1)具有3~8个碳原子的α,β-不饱和羧酸;或者
(b2)具有3~8个碳原子的α,β-不饱和羧酸的金属盐,
所述中间层的邵氏D硬度Hm大于所述覆盖层的邵氏D硬度Hc。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基于100重量份的基础橡胶(a),所述酸和/或盐(d)的量为1.0重量份以上但40重量份以下。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酸和/或盐(d)是羧酸和/或其盐(d1)。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和/或其盐(d1)的羧酸成分的碳原子数为1以上但30以下。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和/或其盐(d1)是脂肪酸和或其盐。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和/或其盐(d1)是羧酸锌盐。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硬度Hm和硬度Hc之间的差值(Hm-Hc)为1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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