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化妆品制剂在审
申请号: | 201310128190.0 | 申请日: | 2013-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48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蒂法尼·弗洛伦斯;米歇尔·海因斯;戴维·甘;芭芭拉·德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玫琳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刘晓东 |
地址: | 美国得***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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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化妆品 制剂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2012年1月2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1/591,665和2012年1月2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1/591,743的权益。将两篇参考申请的内容并入本申请作为参考。
发明背景
A.发明领域
本发明一般涉及可用于干性皮肤、油性皮肤、中性皮肤或混合性皮肤的化妆品组合物。在特定实施方案中,所述组合物为化妆爽肤水(toner)或清新剂(freshener)。
B.相关现有技术的说明
存在数千种消费者可获得的皮肤制剂。进一步,人群间存在多种不同的皮肤类型。这样的皮肤类型为中性皮肤、干性皮肤、油性皮肤和混合性皮肤(例如,中性/干性、中性/油性、干性/油性)。这导致对不同应用的不同产品的混乱和无穷尽的研究。
化妆爽肤水是已知的且用于销售。例如,一些爽肤水包括高水平的丙酮或醇(例如至少20至70%w/w),例如乙醇、丙酮或异丙醇。这些醇基爽肤水时皮肤可以是腐蚀性或刺激性的。其它爽肤水也使用高水平(例如,至少20至70%w/w)的二醇基成分(例如,乙二醇醚),其可能具有辛辣味。
虽然存在一些水基爽肤水,但是使用高量的水通常妨碍了可能有益于皮肤的其它成分(例如,增湿剂和皮肤活性剂)的加入。一种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使用大量的表面活性剂或乳化剂,令人遗憾地是其可以刺激皮肤。进一步,使用高量的水通常妨碍了使用可用于各种皮肤类型的标准基质。
发明简述
本申请人已经发现了与目前化妆爽肤水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该解决方法是植物成分的组合,同时使用在潜在(underlying)化妆品载体中的成分的标准基质集合(base-set),所述植物成分可以用于制备对于特定皮肤类型(例如干性皮肤、中性皮肤、油性皮肤、混合性皮肤例如中性/干性、中性/油性、干性/油性)的调色制剂。进一步,考虑到植物成分的特定组合,可以调整在潜在化妆品载体中使用的成分的基质集合的量。
在一个宽泛的方面,公开了一种局部皮肤组合物,其包括植物提取物的组合和化妆品载体,所述提取物包括水飞蓟(Silybum marianum)果实提取物、罗汉果(Momordica grosvenori)果实提取物或向日葵(Helianthus annuus)籽提取物和柳珊瑚(Pseudopterogorgia elisabethae)提取物,所述化妆品载体包括至少80%重量的水(基于组合物的总重量计)。该组合可以用于所有皮肤类型(例如干性皮肤、中性皮肤、油性皮肤和混合性皮肤)。
发现向该组合中加入水解藻胶和亚麻(Linum usitatissimum)籽提取物对于于性皮肤的作用特别好,因为它可以恢复皮肤的天然pH平衡,同时使皮肤看起来更有光泽和更健康,以及使得皮肤感觉更柔软、更光滑和湿润。
发现分别加入白鸡蛋花(Plumeria alba)花提取物、油茶(Camellia oleifera)叶提取物和蔬食埃塔棕(Euterpe oleracea)果提取物或加入白鸡蛋花花提取物和澳洲睡莲(Nymphaea gigantea)花提取物对中性皮肤的作用特别好,因为这些组合的每种都可以改善皮肤纹理,使其保持柔软的亚光面(matte finish),同时还使得皮肤看起来更健康和感觉精神,且为局部施用保湿产品做好准备。
发现分别加入榆绣线菊(Spiraea ulmaria)提取物和番石榴(Psidium guajava)果实提取物或加入卡奴卡树(Kunzea ericoides)叶提取物和番石榴果实提取物对油性皮肤的作用特别好,因为这些组合的每种都可以除去过量的油或皮脂,而不会使皮肤干燥,同时清洁毛孔和使毛孔的形态最小化,且改善皮肤透明度。
这些提取物在给定组合物中的量可以变化。在一个实例中,对于每种提取物,例如,发现下述范围/量作用良好:0.01至0.1%重量,或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或0.1%重量。在其它方面,范围为所述提取物重量的0.0001至0.001%或0.001到0.01%。然而,也预期所述植物性植物提取物(botanical plant extracts)的量可以低于或高于所述范围。在这方面,所述植物性植物提取物中任一种在给定组合物中的量的范围都可以为0.00001至10%、0.0001至5%、0.001至2%、0.01至1%、0.1至0.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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