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路灯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98975.8 | 申请日: | 2013-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57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发明(设计)人: | 西垣英则;高桥健治;河野仁志;神代真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9/03 | 分类号: | F21S9/03;F21V33/00;H05B37/02;F21W131/103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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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路灯 系统 | ||
1.一种路灯系统,具备照射了光的发光部、及监控相机部,所述路灯系统的特征在于,包括:
电源部,作为所述发光部的驱动电源而进行动作,并且与外部机器之间进行电力线通信;
路灯控制部,经由所述电源部从所述外部机器接收控制信号,并基于该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发光部;以及
相机控制部,接收所述控制信号,并基于从所述监控相机部传送来的图像信息,判断是否正在执行由该控制信号指示的控制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相机控制部判断:包含自身系统的多个路灯各自的发光部、是否正在执行由所述控制信号指示的控制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信号是用以控制所述发光部的打开或关闭的控制信号,且所述相机控制部判断所述发光部是打开或关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相机控制部在判断未执行由所述控制信号指示的控制动作的情况下,将包含该判断结果的通知信号发送给所述外部机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蓄电部,积蓄通过太阳光发电而获得的电力;以及
电源控制部,判断是将所述发光部的驱动电源设定为所述电源部、或是设定为所述蓄电部;且
所述路灯控制部是依据所述电源控制部的判断结果,而进行切换所述发光部的驱动电源的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路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控制部基于与路灯点灯时间段相关的信息及与针对每个时间段所设定的电费相关的信息,判断是将驱动电源设定为所述电源部、或是设定为所述蓄电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路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能够将积蓄在所述蓄电部中的电力用于路灯点灯以外的用途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相机控制部是基于与路灯点灯时间段相关的信息、与针对每个时间段所设定的电费相关的信息、及所述图像信息,来控制所述发光部所照射的光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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