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警示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86824.0 | 申请日: | 2013-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135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林淑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淑琴 |
主分类号: | B60Q1/32 | 分类号: | B60Q1/32;B60Q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6041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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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警示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用品。
背景技术 目前,已有的警示机构主要包括有主要包括有警示灯、喇叭、导线和开关,其中,该喇叭和警示灯设通过一根导线相连,且分别固定设在车门外把手上,该喇叭的自由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一端与喇叭连接,该导线的另一端与一开关相连,该开关设在车门内把手上,上述开关的另一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一端与开关相连,该导线的另一端与与车上蓄电池的一端相连,该蓄电池的另一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另一端与上述警示灯串联构成闭合的电路。它的不足之处是:主驾驶的车门内把手破损,则直接导致整个警示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不能保证行人出行的安全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主驾驶的车门破损的情况下,仍能继续提醒行人汽车车门将被打开的一种警示机构。
本发明主要是在汽车车门上设有一警示机构,使其具有警示行人注意身旁的汽车打开车门的作用。
该警示机构主要包括有警示灯、喇叭、导线、开关A、开关B和蓄电池,其中,该喇叭固定设在主驾驶车门外把手上,该喇叭的一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自由端与一开关A相连,该开关A设在主驾驶车门的内把手上,该警示灯固定设在后排车门外把手上,该警示灯的一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自由端与一开关B相连,该开关B设在后排车门的内把手上,上述喇叭和警示灯并联连接,构成并联电路,该并联的一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另一端与蓄电池的一端相连,该蓄电池的另一端上述并联电路的另一端通过导线相连,构成闭合电路。
本发明在使用时,使警示灯、喇叭、导线、开关A、开关B和蓄电池构成闭合的电路,司机师傅开车门时,喇叭就会发生蜂鸣,在主驾驶室的车门出现问题时,司机可打开后排的车门,此时警示灯便会亮起来,仍然可以起到提醒行人注意的问题。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主驾驶的车门内把手破损,整个警示系统仍然能够正常工作,保证行人出行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立体示意简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1所示的一种汽车警示机构的示意简图中,该喇叭1固定设在主驾驶车门外把手上,该喇叭的一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自由端与一开关A2相连,该开关A设在主驾驶车门的内把手上,该警示灯3固定设在后排车门外把手上,该警示灯的一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自由端与一开关B4相连,该开关B设在后排车门的内把手上,上述喇叭和警示灯并联连接,构成并联电路,该并联的一端设有一根导线,该导线的另一端与蓄电池5的一端相连,该蓄电池的另一端上述并联电路的另一端通过导线相连,构成闭合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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