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锂离子二次电池及电池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74739.2 | 申请日: | 2013-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008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2 |
发明(设计)人: | 岸见裕子;岸见光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H01M4/136 | 分类号: | H01M4/136;H01M4/131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钟晶;於毓桢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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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 二次 电池 正极 系统 | ||
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特征在于,
其为含有含正极活性物质、导电性助剂和粘合剂的正极合剂层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
作为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含有为具有橄榄石结构的LiFePO4的正极活性物质(A)和由通式yLi2MnO3·(1-y)LiMO2表示的正极活性物质(B),
所述通式中y为大于等于0.3且小于等于0.7,并且M为从Co、Mn、Ni、Fe和Ti中以价数合计为3价的方式选择的2种以上的元素,
相对于所述正极活性物质(A)和所述正极活性物质(B)的总质量,所述正极活性物质(A)的质量比例为80~90质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在表示所述正极活性物质(B)的所述通式中,元素M的组成为Ni1/3Mn1/3Co1/3、Ni1/4Mn1/4Co1/2、Ni1/5Mn1/5Co3/5、Ni2/5Mn2/5Co1/5或者Ni1/3Mn1/3Fe1/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正极活性物质(A)是以碳被覆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被覆所述正极活性物质(A)的碳的量,相对于100质量份的所述正极活性物质(A)为1~5质量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其中,相对于所述正极活性物质(A)和所述正极活性物质(B)的总质量,所述正极活性物质(A)的质量比例为82~87质量%。
6.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其为含有正极、负极、隔膜以及非水电解液的锂离子二次电池,所述正极是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
7.一种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含有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和由电压控制所述锂离子二次电池的充放电的充放电控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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