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混凝土改性剂及混凝土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60359.3 | 申请日: | 2013-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20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发明(设计)人: | 李勇;王谦;吴高林;伏进;陈超;杨雁;逄凯;陈伟;肖前波;张世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4/26 | 分类号: | C04B24/26;C04B22/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赵青朵;李玉秋 |
地址: | 401123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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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混凝土 改性 | ||
1.一种混凝土改性剂,其特征在于,包括:
碳纳米管 10~80重量份;
水泥和/或水泥的主料 2~7重量份;
丙烯酸乳液 5~10重量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凝土改性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炭黑1~15重量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凝土改性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炭黑为微米级炭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凝土改性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纳米管的直径为50~80n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凝土改性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纳米管的长度为3~6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凝土改性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的主料为硅酸盐、石灰石、粉煤灰与铝矾土中的一种或多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凝土改性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纳米管为15~75重量份。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凝土改性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和/或水泥的主料为2~6重量份。
9.一种混凝土,其特征在于,包含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凝土改性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混凝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土改性剂的质量为混凝土质量的5~10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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