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树木人工根系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53877.2 | 申请日: | 2013-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224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31 |
发明(设计)人: | 胡忠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忠志;台州学院 |
主分类号: | A01G13/00 | 分类号: | A01G13/00 |
代理公司: | 台州蓝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29 | 代理人: | 梅安溪 |
地址: | 318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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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树木 人工 根系 | ||
1.一种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根条状物或绳状物,该条状物或绳状物的一端用于和树木相连接,另一端与阻力装置或锚定物相连接,在阻力装置和锚定物上用于和条状物或绳状物相连接的部位不高于土壤表面。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根条状物或绳状物全部位于土壤中,或部分位于土壤中、剩余部分伸出地面。
3.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条状物或绳状物全部连接于树木的树根,或全部连接于树木的树干,或一部分数量的条状物或绳状物与树木的树根相连接、剩余数量的条状物或绳状物与树木的树干相连接。
4.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条状物或绳状物与锚定物形成单根连接、多根连接或者放射状连接。
5.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条状物或绳状物的一端或树木连接处设有紧固件,所述条状物或绳状物通过所述紧固件与树木相连接。
6.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条状物或绳状物由可降解材料构成,所述可降解材料为选用竹片、竹条、竹筋、竹丝束、麻绳中的一种或者由两种以上材料组合。
7.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条状物或绳状物由不可降解材料构成,所述不可降解材料为选用碳纤维、玻璃纤维、化学纤维、尼龙绳、塑料绳、钢丝、钢筋、钢条、土工带、土工格栅、土工格室、土工网、玻纤网中的一种或者由两种以上材料组合。
8.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力装置由平板或平面构架或水泥土块或混凝土块形成。
9.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锚定物由岩石或碎石或在土壤中制作浇筑而成的构件或打入、压入、埋入土壤层中的构件或与树根土球一起置于土坑中的构件或既有建构筑物的地下部分或建构筑物植树处的构件形成。
10.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木人工根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锚定物由包住树木的树根和土壤并且与树根、土球一起置于土坑中的构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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