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流媒体管道业务的控制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52761.7 | 申请日: | 2013-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5261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7 |
发明(设计)人: | 王冬;黄孙亮;许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38 | 分类号: | H04N21/238;H04L29/06;H04L29/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田红娟,龙洪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流媒体 管道 业务 控制 方法 装置 | ||
1.一种流媒体管道业务的控制方法,应用于流媒体管道业务的控制设备上,该方法包括:
根据用户观看视频的请求建立会话,提供流媒体管道服务,并记录该会话的用户信息和视频内容信息;
在流媒体播放过程中,收到用户的播放请求后,建立新的连接,并根据该播放请求中的用户信息和视频内容信息匹配已有的会话;所述播放请求为HTTP GET请求;
如匹配成功,则将该新建连接与已有的会话关联,利用已有会话的流媒体管道提供服务;
还包括:在流媒体播放过程中,收到用户的播放复位RST请求后,判断该RST请求指示释放的会话是否已关联到其他连接,如是,则不响应该RST请求,如否,设置一定时器,定时器超时未接收到新的播放请求,则响应该RST请求,释放会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据该播放请求中的用户信息和视频内容信息匹配已有的会话,包括:
如用户不通过NAT设备直接接入网络,则将该播放请求中的用户IP地址和视频内容信息,与已有会话的用户IP地址和视频内容信息进行比较,如果前者的用户IP地址与后者的用户IP地址一致,且前者的视频内容信息与后者的视频内容信息一致,则匹配成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据该播放请求中的用户信息和视频内容信息匹配已有的会话,包括:
如用户通过NAT设备接入网络,则将该播放请求中的经过NAT转换后的用户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视频内容信息,与已有会话的经过NAT转换后的用户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视频内容信息进行比较,如果前者的用户IP地址和端口号与后者的用户IP地址和端口号对应于同一个用户,并且前者的视频内容信息与后者的视频内容信息一致,则匹配成功;
其中,所述控制设备还与NAT设备同步NAT转发表或者约定NAT转发规则。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据该播放请求中的用户信息和视频内容信息匹配已有的会话,包括:
如播放请求中携带应用层访问标识,则将该播放请求中的应用层访问标识和视频内容信息,与已有会话的应用层访问标识和视频内容信息进行比较,如果前者的应用层访问标识与后者的应用层访问标识一致,且前者的视频内容信息与后者的视频内容信息一致,则匹配成功。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将该新建连接与已有的会话关联,包括:
将会话对应的连接更新为该新建连接;
所述判断该RST请求指示释放的会话是否已关联到其他连接,包括:
判断该RST请求指示释放的会话当前对应的连接是否是该RST请求中标识的连接,如是,则判定该RST请求指示释放的会话没有关联到其他连接,如否,则判定该RST请求指示释放的会话已关联到其他连接。
6.一种流媒体管道业务的控制装置,应用于流媒体管道业务的控制设备上,该装置包括:
会话建立模块,根据用户观看视频的请求建立会话,提供流媒体管道服务,并记录该会话的用户信息和视频内容信息;
播放请求处理模块,用于在流媒体播放过程中,收到用户的播放请求后,建立新的连接,并根据该播放请求中的用户信息和视频内容信息匹配已有的会话;所述播放请求为HTTP GET请求;
会话关联模块,用于如匹配成功,则将该新建连接与已有的会话关联,利用已有会话的流媒体管道提供服务;
播放复位请求处理模块,用于在流媒体播放过程中,收到用户的播放复位RST请求后,判断该RST请求指示释放的会话是否已关联到其他连接,如是,则不响应该RST请求,如否,设置一定时器,定时器超时未接收到新的播放请求,则响应该RST请求,释放会话。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播放请求处理模块根据该播放请求中的用户信息和视频内容信息匹配已有的会话,包括:
如用户不通过NAT设备直接接入网络,则播放请求处理模块将该播放请求中的用户IP地址和视频内容信息,与已有会话的用户IP地址和视频内容信息进行比较,如果前者的用户IP地址与后者的用户IP地址一致,且前者的视频内容信息与后者的视频内容信息一致,则匹配成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5276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手机温度监控装置
- 下一篇:一种便携式示波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