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镜头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45871.0 | 申请日: | 2013-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38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陈俊杉;谢东益;廖凌嶢;陈纬彧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18 | 分类号: | G02B13/18;G02B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常大军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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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镜头 系统 | ||
1.一种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
一第一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
一第二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均为非球面,其像侧表面由近光轴处至周边处存在凹面转凸面的变化;
一第三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以及
一第四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均为非球面,其像侧表面由近光轴处至周边处存在凹面转凸面的变化;
其中,该第二透镜像侧表面于光轴上的交点至该第二透镜像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径位置于光轴上的水平位移距离为Sag22,该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2,该第一透镜与该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间隔距离为T12,该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其满足下列条件:
-5.0<(Sag22/CT2)×10<0;
0.30<T12/CT2<0.81;以及
1.65<f1/f3<4.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摄像镜头系统的焦距为f,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该第四透镜的焦距为f4,其满足下列条件:
2.5<|f/f3|+|f/f4|<7.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的焦距为f1,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其满足下列条件:
1.75<f1/f3<3.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与该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间隔距离为T12,该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2,其满足下列条件:
0.40<T12/CT2<0.76。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像侧表面于光轴上的交点至该第二透镜像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径位置于光轴上的水平位移距离为Sag22,该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2,其满足下列条件:
-3.5<(Sag22/CT2)×10<-0.2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该第二透镜、该第三透镜与该第四透镜于光轴上厚度的总和为ΣCT,该第一透镜物侧表面至该第四透镜像侧表面于光轴上的距离Td,其满足下列条件:
0.75<ΣCT/Td<0.9。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摄像镜头系统的焦距为f,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该第四透镜的焦距为f4,其满足下列条件:
3.0<|f/f3|+|f/f4|<6.0。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四透镜的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物侧表面于光轴上的交点至该第二透镜物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径位置于光轴上的水平位移距离为Sag21,该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2,其满足下列条件:
-0.85<Sag21/CT2<-0.40。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物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为R3,该第二透镜像侧表面的曲率半径为R4,其满足下列条件:
-0.75<(R3+R4)/(R3–R4)<0.5。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摄像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与该第二透镜于光轴上的间隔距离为T12,该第二透镜与该第三透镜于光轴上的间隔距离为T23,其满足下列条件:
0.9<T12/T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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