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内服治疗初期恶性肿瘤的中药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32374.7 | 申请日: | 2013-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200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薛士成;崔延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薛士成;崔延昌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6 | 分类号: | A61K36/9066;A61K36/8968;A61P35/00;A61K35/24;A61K33/06;A61K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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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52000 山东省聊城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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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内服 治疗 初期 恶性肿瘤 中药 组合 | ||
1.一种治疗初期恶性肿瘤的中药药物,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
第1组:仙鹤草12-24,枳壳12-24,火硝12-24,白矾12-24,郁金12-24,干漆2-10,五灵脂9-21,制马钱子6-18;
第2组:白花蛇舌草24-36,夏枯草9-21,生南星9-21,五味子9-21,麦冬9-21,黄芪24-36,党参14-26,白术9-21,北沙参9-21,天冬9-21;
二组药物视病情依次交替应用,3天为交替时间间隔;如病情偏于邪毒积聚,气滞血瘀,第1组药物可适当增加1-2天,相应地第2组药物减少1-2天,以保持交替时间间隔总体不变;如病情见于邪毒积聚、气滞血瘀与正虚并存,则第1组药物可适当减少1-2天,相应地第2组药物也增加1-2天,仍保持交替时间间隔总体不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治疗初期恶性肿瘤的中药药物,所述原料药重量份为:
第1组:仙鹤草15-21,枳壳15-21,火硝15-21,白矾15-21,郁金15-21,干漆4-8,五灵脂12-18,制马钱子9-15;
第2组:白花蛇舌草27-33,夏枯草12-18,生南星12-18;五味子12-18,麦冬12-18,黄芪27-33,党参17-23,白术12-18,北沙参12-18,天冬12-1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治疗初期恶性肿瘤的中药药物,所述原料药重量份为:
第1组:仙鹤草18,枳壳18,火硝18,白矾18,郁金18,干漆6,五灵脂15,制马钱子12;
第2组:白花蛇舌草30,夏枯草15,生南星15,五味子15,麦冬15,黄芪30,党参20,白术15,北沙参15,天冬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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