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药剂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28173.X | 申请日: | 2013-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109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2 |
发明(设计)人: | 王庆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庆霞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 | 分类号: | A61K36/9068;A61P31/00;A61P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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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73500 山东省邹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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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急性 上呼吸道 感染 药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内科领域,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治疗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药剂。
背景技术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是鼻腔、咽或喉部急性炎症的概称。常见病原体为病毒,少数是细菌。其发病无年龄、性别、职业和地区差异。一般病情较轻,病程较短,预后良好。但由于发病率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不仅影响生产劳动力,有时还可产生严重并发症,应积极防治。本病全年皆可发病,但以冬春季节高发,可通过含有病毒的飞沫或被污染的手和用具传播,多为散发,但可在气候突变时流行。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治疗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药剂。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治疗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药剂,它是由下列成分按照重量配比制成的药剂: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药剂是由下列成分按照重量配比制成的药剂:
本发明所述的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药剂优选可制成片剂(分散片)、胶囊剂、(硬胶囊)、汤剂等。
本发明所述的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药剂配方合理,成分简单易得,疗效显著,且没有明显的副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将对本发明予以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因此而限制本发明。
实施例1本发明的汤剂
取甘遂50克、甘草30克、川芎150克、黄芪50克、干姜30克、蛇床子50克、防风100克、金果榄50克、山慈菇50克、瓦松100克、麦冬200克、远志50克、茜草100克、王不留行30克、牡丹皮50克,加入3500毫升水,在回流的条件下加热5小时,冷却至室温。过滤,滤液即得本发明所述的汤剂。
试验例
选择急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60例,其中男30例,女30例,最小年龄21岁,最大年龄59岁。纳入标准:①符合《常见疾病的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中的有关“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高热”诊断标准(吴少祯,吴敏.常见疾病的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9:140-142.):起病急,有受凉、过度劳累等诱因或与呼吸道感染患者接触史;临床症状可表现为咳嗽、痰可多可少、咽痛、身痛、鼻塞、流涕、声嘶;腋下体温在38.5℃以上;查体两肺听诊呼吸音正常或增粗或可闻及干、湿性啰音。胸部X线检查示正常或肺纹理增多。②发病在72h以内。③年龄在14岁以上或70岁以下。④无用药禁忌证。⑤未合并有心脑血管疾病及严重肝肾疾病。⑥患者知情同意。
治疗方法:
使用实施例1制备的汤剂进行治疗,每天3次,每次200毫升。连续3天为一个疗程。
临床痊愈判断标准:
符合《常见疾病的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吴少祯,吴敏.常见疾病的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9:140-142.),即:①显效:用药后24h内,全身症状及局部发热、咳嗽、咽痛等主要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②有效:用药24-48h内,全身症状及局部发热、咳嗽、咽痛等主要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③无效:不符合以上标准者均视为无效。
结果:
60例患者在用药后24h内发现全身症状及局部发热、咳嗽、咽痛等主要症状全部消失,因此全部患者均符合显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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