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锂离子电池用正极及锂离子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64438.5 | 申请日: | 2012-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119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发明(设计)人: | 冈本健太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JX日矿日石金属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525 | 分类号: | H01M4/525;H01M4/505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张淑珍;王维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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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电池 正极 活性 物质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所述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以组成式LixNi1-yMyO2+α表示,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300℃测定的含水量为1100ppm以下,前式中,M为从Sc、Ti、V、Cr、Mn、Fe、Co、Cu、Zn、Ga、Ge、Al、Bi、Sn、Mg、Ca、B及Zr中选择的1种以上,0.9≤x≤1.2,0<y≤0.7,α>0.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300℃测定的含水量为800ppm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前述M为从Mn和Co中选择的一种以上。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前述组成式中,α>0.15。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前述组成式中,α>0.20。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150℃测定的含水量为300ppm以下。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150℃测定的含水量为200ppm以下。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300℃测定的含水量与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150℃测定的含水量的差为100~500ppm。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300℃测定的含水量与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150℃测定的含水量的差为100~130ppm。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在湿度50%且25℃的大气中放置24小时后,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150℃测定的含水量为1500ppm以下。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在湿度50%且25℃的大气中放置24小时后,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150℃测定的含水量为1200ppm以下。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在露点-80℃下放置24小时后,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150℃测定的含水量为300ppm以下。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中,在露点-80℃下放置24小时后,通过卡尔费休滴定法于150℃测定的含水量为200ppm以下。
14.一种锂离子电池用正极,其中,所述锂离子电池用正极使用了权利要求1~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
15.一种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锂离子电池使用了权利要求14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正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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