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54585.4 | 申请日: | 2012-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81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A·加祖赫;H·加斯特格尔;M·皮亚那;N·特索弗拉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2/06 | 分类号: | H01M12/06;H01M4/8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刘娜;刘金辉 |
地址: | 德国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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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电化学 电池 | ||
1.一种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包含
A)至少一个阴极,所述阴极包含
(A1)至少一种阴极活性材料,所述阴极活性材料包含
(a)至少一种石墨化碳黑及
(aa)至少一种粘合剂,以及
任选地至少一种气体可扩散穿过或任选地用作所述阴极活性材料的载体的固体介质,
以及
B)至少一个阳极,所述阳极包含金属镁、金属铝、金属锌、金属钠或金属锂。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中阴极(A)是气体扩散电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中所述石墨化碳黑(a)的BET表面积在1m2/g至150m2/g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中所述石墨化碳黑(a)通过在超过2000℃的温度下热处理已通过选自炉法、气体碳黑法、灯碳黑法、乙炔碳黑法及热碳黑法的方法生产的碳黑获得。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中所述石墨化碳黑(a)呈平均粒度在0.5μm至1μm范围内的粒子形式。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中基于所述阴极活性材料的总质量,所述阴极活性材料包含介于0与0.05重量%之间的过渡金属或过渡金属化合物,所述过渡金属或过渡金属化合物呈分子形式或呈平均粒度在1nm至100μm范围内的粒子形式。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中分子氧O2在所述电化学电池的放电操作过程中于所述阴极(A)处还原。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中所述阳极(B)包含金属锂。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中所述电化学电池是锂-氧电池。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包含液体电解质,所述液体电解质包含含锂导电盐。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其包含至少一种选自以下的非水性溶剂:聚合物、环状或非环状醚、非环状或环状缩醛以及环状或非环状有机碳酸酯。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的用途,用于金属-空气电池组中。
13.一种金属-空气电池组,其包含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
14.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电池的用途,用于机动车辆、由电动马达操作的自行车、飞机、船或固定能量储存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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