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水连接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24117.2 | 申请日: | 2012-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482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小岛弘嗣;佐伯慎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矢崎总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R13/52 | 分类号: | H01R13/52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8 | 代理人: | 陈波;吴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水 连接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防水连接器,其能防止水等进入壳体中。
背景技术
如专利文献1公开的那样,例如,防水连接器包括壳体,其具有多个用于容纳连接到电线端部的端子的端子壳体腔,和盖体,其作为防水部件布置成连接到壳体的后端部,在此处各自的端子壳体腔开口。盖体包括密封部,其使得壳体的后端部防水,和保持器,其布置成接合并固定在壳体的后端部。
参照附图3,以下说明另一实例的传统的防水连接器。图3是防水连接器101的后端部的横截面图。防水连接器101包括壳体102,端子103,由树脂构成的橡皮塞104,和后部保持器105。
壳体102由绝缘树脂等形成且包括用于容纳端子103的端子壳体腔102a,和位于端子壳体腔后部侧且橡皮塞104插入其中的壳体部102b。端子103由导电金属制成且电连接到图3中未示出的电线106。
由树脂构成的橡皮塞104包括由树脂形成的管状的管状部104a,和为了密封由诸如橡胶的弹性部件制成的密封部104b。管状部104a插入到壳体部102b中并允许电线106穿过管状部。密封部104b形成为环状。布置在管状部104a的内侧的密封部104b的部分紧密地附接在电线,布置在管状部104a的外侧的密封部104b的部分紧密附接在壳体部102b。
后部保持器105包括定位在壳体部102b的后部的盖部105a,和延盖部105a的端部延伸并布置成与壳体102的外周部接合的接合部105b。盖部105a设有电线106穿过其中的通孔。接合部105b设有与壳体102接合的未示出的接合部分。
引用列表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 JP特开2006-179416A。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然而,如图3所示的结构需要后部保持器105来固定由树脂构成的橡皮塞104在壳体部102b中。并且,由于后部保持器105布置成接合并保持在壳体102的外周上,所以后部保持器105在组装过程中是压配合进行装配。这样,存在接合部105b被损坏的可能,并且这种情况下,由树脂构成的橡皮塞104不能被固定,因此电线106可能被移动。
此外,专利文献1中所揭示的防水连接器需要,例如,矛状物和将矛状物保持在壳体中的保持位置的保持机构,造成壳体尺寸的增加。
鉴于上述提及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防水连接器,其能防止电线被移除,可以减少部件的数量,和可缩减壳体的尺寸。
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防水连接器,包括:壳体,其具有布置成容纳连接到电线的端子的端子壳体腔;和防水部件,其设置在壳体的后端部且形成为管状以供电线穿过防水部件的管状部,其中壳体包括布置成容纳防水部件的壳体部,且其中防水部件包括第一密封部,其布置成在防水部件的管状部的内侧紧密附接在电线上,第二密封部,其布置成在防水部件的管状部的外侧紧密附接在壳体部,和接合部,其布置成在壳体部中与壳体部接合。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如上所述的防水连接器,其中防水部件的管状部由树脂形成,第一密封部和第二密封部由弹性部件形成。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如上所述的防水连接器,其中接合部形成为可弹性变形的矛状物,其具有朝壳体突出的突起,其中壳体部包括布置成与突起接合的孔。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如上所述的防水连接器,其中防水部件的端部抵靠在端子的后端部上以保持端子。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按照上述说明,根据描述的本发明的第一方面,防水部件包括布置成紧密附接在电线上的第一密封部和紧密附接至壳体的第二密封部且进一步包括布置成在壳体部中与壳体的壳体部接合的接合部。这样,防水部件自身作用与壳体接合,没有必要设置后部保持器,因而部件的数量可以减少。此外,由于防水部件容纳在壳体中,接合的部分可以避免被损坏,因而能够防止电线被移除。
根据上述描述的本发明的第二方面,即便对于如图3所述的由树脂构成的橡皮塞而言,后部保持器是不需要的,其由树脂形成的管状部件和由诸如橡胶等弹性部件形成的且安装到管状部件上的密封部件组成。这样,部件的数量可以减少,接合的部分也能避免被损坏,因而能够防止电线被移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矢崎总业株式会社,未经矢崎总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2411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