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行李拖箱的底板有效
申请号: | 201220748902.X | 申请日: | 2012-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592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鲍志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象山华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13/02 | 分类号: | A45C13/02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骆文军 |
地址: | 31572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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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李 底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涉及一种行李拖箱的底板。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技术的行李拖箱的底板均为光板,但在实际使用时,由于底板下端面四周边缘均被行李拖箱其它部分限位,故在行李拖箱内放置上行李或其它物品后,底板容易出现弯曲变形,甚至断裂的情况,进而导致行李箱无法正常使用,使用稳定性较差,从而影响使用寿命;而如果增加底板的厚度,虽然能增加底板的强度,但是却大幅增加了底板的制备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使用稳定性较好、使用寿命较长及制备成本相对较低的行李拖箱的底板。
本实用新型解决以上问题所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具有以下结构的行李拖箱的底板,它包括底板本体,所述的底板本体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
采用以上结构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由于底板本体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在支撑柱的作用下使得底板本体的强度相对较高,则在使用过程中底板本体不易出现弯曲变形及断裂的情况,进而使得本实用新型使用的稳定性较好,且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寿命;同时相对整体增加底板本体的厚度,设置支撑柱后,在强度不降的前提下使用的原料相对较省,进而降低制备成本。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使用稳定性较好、使用寿命较长及制备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
作为优选,所述的支撑柱为二个。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行李拖箱的底板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1、底板本体,2、支撑柱。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的一种行李拖箱的底板,它包括底板本体1,所述的底板本体1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2。
所述的支撑柱2为二个,一般其中一个支撑柱2位于底板本体1下端面的中心。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允许有其它结构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权要求范围内变化的,均属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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