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指示灯三维导光柱和终端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220740208.3 | 申请日: | 2012-1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158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周金锋;王郑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8/00 | 分类号: | F21V8/00;H04M1/0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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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指示灯 三维 光柱 终端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学技术,尤其涉及一种指示灯三维导光柱和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指示灯是终端设备的重要部件,如果指示灯窗口正对着光源,光源通常为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简称:LED),则发光效果最佳,如果指示灯窗口与光源所在位置存在一定的偏位,则会造成光源发出的光比较暗,或者发光不均等问题;另外,如果指示灯窗口与光源之间存在他器件,会挡住部分光路,也会造成指示灯发光较暗及发光不均的问题。因此,通常,为了保证发光效果,要求指示灯窗口正对着光源,或者两者的偏位不超过1.2毫米,并且两者之间不能有其他器件遮挡。
目前,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诸如手机等终端设备趋向于功能更多,体积更小、更薄的趋势发展,天线及其他器件以及终端设备的外观要求与上述的对光源和指示灯窗口位置的要求造成冲突,即,上述要求严重妨碍了终端设备的发展。通信行业内对取消该要求,使终端设备设计更为自由的需求也越来越强。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供一种指示灯三维导光柱和终端设备,优化终端设备中的指示灯的出光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指示灯三维导光柱,由入光面、出光面和至少一个反射面构成的导光柱;所述入光面对应于光源设置;所述出光面正对于指示灯窗口,用于将入射的光线透射至所述指示灯窗口;各所述反射面形成在所述入光面和出光面之间的光路上,且所述反射面与入光面之间的夹角,相邻所述反射面之间的夹角,以及反射面和出光面之间的夹角,使得光线的入射角等于或大于所述入射面的全反射临界角。
如上所述的指示灯三维导光柱,优选地,形成在所述入光面、反射面和出光面之间的各段光路不共面。
如上所述的指示灯三维导光柱,优选地,所述入光面与所述光源形成的夹角使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线以小于所述入光面的全反射临界角入射。
如上所述的指示灯三维导光柱,优选地,所述入光面和所述反射面为镜面,所述出光面为雾面。
如上所述的指示灯三维导光柱,优选地,所述出光面的面积大于等于所述指示灯窗口面积。
如上所述的指示灯三维导光柱,优选地,所述导光柱的材料为导光率大于等于1.4、且全反射临界角大于等于42度的导光材料。
如上所述的指示灯三维导光柱,优选地,所述反射面的数量为四个。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指示灯窗口、以及本实用新型任意实施例所提供的指示灯三维导光柱。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指示灯三维导光柱和终端设备,通过反射面改变光线路径,实现光源与指示灯窗口存在较大偏位、光源的发光面与指示灯窗口所在平面不平行、或光源与指示灯窗口存在其他器件时,保证良好的导光效果;具体通过设置在所述入光面和出光面之间的光路上,且所述反射面与入光面之间的夹角,相邻所述反射面之间的夹角,使得光线的入射角等于或大于全反射临界角的多个反射面,实现光线在导光柱中的有效传输,并且实现导光柱的形状可以根据指示灯窗口与指示灯的相对位置进行调整,并通过多个反射面将入射光线多次反射,实现三维导光以及远距离导光;从而实现在指示灯窗口与光源位置偏位较大,光源的发光面与指示灯窗口所在平面可以不平行、或者两者之间存在其他器件的情况下,均能够保证指示灯的发光效果,使终端设备的设计更为自由。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指示灯三维导光柱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指示灯三维导光柱实施例二的正视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指示灯三维导光柱实施例二的侧视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或图3所示的导光柱中光线入射时和第一次反射时的光路示意图;
图5为图2或图3所示的导光柱中光线第二次和和第三次反射时的光路示意图;
图6为图2或图3所示的导光柱中光线第三次反射和透射时的光路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终端设备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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