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现浇混凝土看台吊模安装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220656568.5 | 申请日: | 2012-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083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9 |
发明(设计)人: | 方思忠;何震华;杨济慈;赵华;敖以斌;陆仕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13/06 | 分类号: | E04G13/06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曾耀先 |
地址: | 200135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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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凝土 看台 安装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吊模安装结构,尤其是一种现浇混凝土看台吊模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吊模是指在浇筑混凝土时,因为下部不具备支撑条件(也就是下面没办法支撑),或者层高过高,而浇筑量又少,支撑造价过高的情况下而采用吊模施工技术,吊模施工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广泛的市场。
看台吊模安装要求平整度高,弧度控制精确,安装位置模板高度偏差要求在2mm以内。另外,看台模板安装时如采用不当的施工方法,不但会增加建设成本还会增加钢筋绑扎的难度,影响施工进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平整度高、施工方便的现浇混凝土看台吊模安装结构。
为实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现浇混凝土看台吊模安装结构,所述看台包括复数水平底板和复数竖向底板,所述水平底板上间隔布设有复数十字钢筋撑,所述吊模的侧模竖向固定于所述十字钢筋撑上,所述侧模与所述竖向底板之间通过复数铁丝绑扎固定。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十字钢筋撑以每间隔800mm横向布设于所述水平底板上。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侧模远离所述竖向底板的一侧上设有复数方木,所述铁丝绕过所述方木将所述侧模与所述竖向底板绑扎固定。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侧模的上端和下端分别设有一方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铁丝采用双股铁丝。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铁丝以每隔300-350mm设置一道。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所述铁丝与所述方木及所述竖向模板之间分别通过钉子固定。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在所述水平底板上所述侧模内侧竖向设有一根作为混凝土标高标记的钢筋。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使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是:通过所述十字钢筋撑固定吊模侧模的位置,利用在侧模上固定方木作为侧模的横撑,用铁丝绑扎固定方木和看台的竖向底板,并利用一竖向设于看台的水平底板上的一钢筋作为混凝土标高标记,从而构成现浇混凝土的看台吊模结构。
附图说明
图1是浇注完成的看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预现浇混凝土看台吊模安装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预现浇混凝土看台吊模安装结构的侧模与方木固定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现浇混凝土看台吊模安装结构以一体育场看台为例,看台包括复数水平底板11和复数竖向底板12,水平底板11和竖向底板12采用厚胶合板,水平底板11下立杆21横向间距为850mm,纵向间距为1100mm,步距为1600mm,扫地杆22距底板面200mm,立杆21下端垫木23厚50mm。
配合图2所示,水平底板11上每间隔800mm横向布设有复数十字钢筋撑13,十字钢筋撑13采用12mm的钢筋制成,吊模的侧模14竖向固定于十字钢筋撑13上,通过十字钢筋撑13固定吊模侧模14的位置。侧模14远离竖向底板12一侧的上端和下端分别设有一方木15,方木15作为侧模14的横撑,通过双股的铁丝16绕在方木15上绑扎固定侧模14和竖向底板12,铁丝16以每隔300-350mm设置一道,从侧模14一直穿过看台的竖向底板12,并且铁丝16与方木15、铁丝16与竖向模板12的连接处分别用钉子19钉牢,从而使吊模的侧模14与看台的竖向底板12有间距固定。吊模安装的同时在水平底板11上侧模14的内侧竖向设置一根直径为12mm的钢筋17作为混凝土标高标记,以便控制混凝土浇筑时超出浇筑高度;另外,在上下看台之间每隔3m还应设置一道宽150mm,厚15mm的模板将两个台阶拉结成一个整体。在吊模安装完成后,浇注混凝土,如图1所示。
其中,侧模14下料采用精密裁板机下料,侧模14与方木15的拼缝应沿长跨方向对称排版,以保证侧模14尺寸的精确。当不能满足拼缝要求时,结合图3所示,采用在侧模14拼缝处打玻璃胶18,然后刮平进行处理,若接缝偏大可以用透明胶带或双面海绵胶带处理。
以上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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