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室外活动百叶窗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51748.7 | 申请日: | 2012-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155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刘荣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13/15 | 分类号: | F24F13/1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春光 |
地址: | 100007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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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室外 活动 百叶窗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风设备,尤其涉及一种通风器或管道室外出风口处设置的能自动闭合的室外活动百叶窗,特别适用于室外风速较大地区。
背景技术
目前通风管道或风机出风口主要采用的是自垂式活动百叶窗、电动百叶窗或者固定式百叶窗。自垂式活动百叶窗密闭比较严密,但由于其依靠排风动力吹起,重量都比较轻,在运行过程,叶片震动噪声较大。同时在室外风速大的情况,也会引起叶片抖动,存在一定的噪声污染。而现有的电动百叶窗也存在室外大风季节震动噪声问题。固定式百叶窗的叶片固定,不存在叶片震动引起的噪声问题,但由于叶片角度固定,在通风系统停用期间密闭不够严密,导致室外回风可能污染室内空气。
有鉴于现有活动百叶窗上述缺陷,本发明人根据多年从事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的生产设计经验,研制出一种能够自动闭合、避免叶片抖动产生的噪声、适用于室外风速较大地区的室外活动百叶窗。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自动闭合、避免叶片抖动产生的噪声,且活动百叶密闭较严,避免回风导致污染室内空气质量,适用于室外风速较大地区的室外活动百叶窗。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室外活动百叶窗,安装于室外出风口处的法兰上,所述室外活动百叶窗包括:由上至下水平间隔分布的若干个活动百叶,所述活动百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法兰的侧壁枢接,在所述活动百叶的外侧沿竖直方向设有连杆,所述连杆与各所述活动百叶通过拉环相连接,所述连杆的底端连接有驱动所述连杆沿规定轨迹移动的驱动部件,一扭簧抵压于所述连杆背向所述活动百叶的一侧上,所述扭簧的两端固定于所述法兰的侧壁上;所述驱动部件为摆杆,所述摆杆的一端固定,其另一端与所述连杆底部铰接,所述摆杆在电机驱动下绕其固定端往复摆动,在所述法兰的外端壁上、对应所述连杆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设有上限位板和下限位板,在所述上限位板和所述下限位板上对应开设有限位槽,所述连杆贯穿于所述限位槽,且所述下限位板位于邻近所述摆杆固定端的上方。
如上所述的室外活动百叶窗,其中,在每个所述活动百叶朝向所述连杆的一侧固设有连接环,在所述连杆上对应于各个所述活动百叶的连接环开设有安装孔,所述拉环穿设于连接环与对应的安装孔之间。
如上所述的室外活动百叶窗,其中,每个所述活动百叶上并排设置有两个所述连接环。
如上所述的室外活动百叶窗,其中,所述室外出风口和所述法兰呈圆口状,所述连杆位于所述法兰横截面的纵轴处。
如上所述的室外活动百叶窗,其中,所述法兰的外径为330mm,内径为280mm。
如上所述的室外活动百叶窗,其中,所述室外出风口和所述法兰呈方口状,所述连杆位于所述法兰横截面的纵向中间或两侧。
如上所述的室外活动百叶窗,其中,所述法兰、所述活动百叶和所述连杆均采用玻璃钢或铝合金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和优点:
本实用新型在现有电动百叶风口的基础上,增加连杆和扭簧,解决了在大风季节室外百叶风口随风振动,噪声大的问题,及活动百叶密闭不严,回风污染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并且,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适用于室外风速较大地区使用。
附图说明
在此描述的附图仅用于解释目的,而不意图以任何方式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公开的范围。另外,图中的各部件的形状和比例尺寸等仅为示意性的,用于帮助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并不是具体限定本实用新型各部件的形状和比例尺寸。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教导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可能的形状和比例尺寸来实施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室外活动百叶窗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室外活动百叶窗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活动百叶与连杆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A-A面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法兰;2-活动百叶;3-连杆;4-拉环;5-连接环;6-安装孔;7-摆杆;8-扭簧;9-上限位板;10-下限位板;11-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和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细节。但是,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而不能以任何方式理解成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教导下,技术人员可以构想基于本实用新型的任意可能的变形,这些都应被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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