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充电手机有效
申请号: | 201220309297.6 | 申请日: | 2012-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8941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巫少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巫少芬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2J7/00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任海燕;陈文福 |
地址: | 516006 广东省惠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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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式 充电 手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通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直接充电的便携式手机。
背景技术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商业社会中,信息传递成为每个参与社会活动者最现实的需求,同时也对通讯质量与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配合手机的正常使用,手机充电器必不可少。传统的手机均不具备自身充电功能,必须通过外置式充电器来进行充电,其与手机分离。。充电时,必须将该外置式充电器与手机电池连接才能为手机电池进行充电。如在外出旅游或出差需要使用手机时,则必须同时携带配套的充电器。但在现实生活中,使用者不可能把手机的充电器随身携带及其进行充电,从而给使用者带来因手机断电而造成无法使用手机的不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可直接充电的便携式手机,该手机内置有微型充电器,以致手机自身具备充电功能,不需要另行配置外置式充电器,随时随地给手机进行充电。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便携式充电手机,包括手机主体,手机主体内设置有手机充电电池,手机主体内还设置有微型充电器,手机主体的背面设置有可伸缩式手机充电电源插头,所述可伸缩式手机充电电源插头与微型充电器相连接,微型充电器与手机充电电池相连接。
所述微型充电器的尺寸及形状与具体型号手机相配合。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手机由于在手机主体内设有微型充电器,实现了手机充电器与有机电池的有效结合,而且,只在手机机身增设了微型充电器和插头,手机体积并没有太多的增大,亦不影响手机固有功能的正常工作,故可以在不需要另行携带充电器的情况下,在有外界电源供应的情况下随时随地地对手机进行充电,免除手机没电的烦恼,且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充电手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便携式充电手机的充电电路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 本实用新型便携式充电手机,包括手机主体3,手机主体3内设置有手机充电电池5,手机主体3内还设置有微型充电器4,手机主体3的背面设置有可伸缩式手机充电电源插头7。如图2所示,所述可伸缩式手机充电电源插头7用于接入市电8,并与微型充电器4相连接,微型充电器4连接有充电器接头2,而手机充电电池5通过导线6连接有手机接口1。微型充电器4与手机充电电池5之间的电性连接,是通过充电器接头2与手机接口1之间的电性连接来实现的。
所述微型充电器4的尺寸及形状与具体型号手机相配合,进行具体的设计。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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