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设置在小区路边停车位或绿化带上空的夜间空中停车位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83823.6 | 申请日: | 2012-06-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556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赵明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计量学院 |
主分类号: | E04H6/06 | 分类号: | E04H6/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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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置 小区 路边 停车位 绿化带 上空 夜间 空中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了一种立体车库的“变种”技术,尤其涉及了一种专用于夜间(白天停车位消失----不影响小区景观)在居民小区路边现有轿车停车位(或路边绿化带)上空停车的结构技术。
背景技术:
目前的车库有以下几种常规分类:楼房式大型立体车库、小型钢构立体车库、地下立体车库。
楼房式大型立体车库占地面积大、成本高,在已经成形的居住小区内难以实施。
小型钢构立体车库虽然占地面积较小,但在已经成形的居住小区内,仍然很少有足够的空地建造,且影响小区整体景观,难以实施。
在现有的居住小区内,建造地下立体车库困难很大,且成本更高,因为涉及到要改变已经成形的地下工程设施,如给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通信网络等相关线路的大规模改造。
再者,居民小区一般都有一定规模的景观,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大利润,必须设法提高小区品质,其中就包括景观的营造、绿化带的设计等。如果一个小区的景观由于建造立体车库受到影响甚至遭到破坏,会受到小区居民的反对甚至强烈抵制,因为这样做会使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晚上人们下班之后(该期间人们一般不会关注小区的景观问题)。
能否找到一种方式,即: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低成本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又不影响小区现有景观和居民生活品质,这是人们一直探求解决的难题。
申请号为201110170840.9的技术(一种简易型双泊位立体车库)公开了一种邻近于本发明的立体车库,该技术的不足之处在于:
提供动力的液压装置(包括油缸缸体、T型推杆)与横杆占用了下层轿车的停放空间(见申请号为201110170840.9的说明书第31行自述:“缸体嵌入位置避免落在支座5组成的连线上”),使得立体车库的下层空间增大,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然而:
一、若要减小液压装置(包括油缸缸体、T型推杆)与横杆占用下层停车位的空间,就必须缩短油缸缸体和两个支座(固定在地面上的与两个动力支架相连的支座)连线之间的距离,那么此时主动力臂就会缩短,为了产生托起轿车的力矩,必须使用大功率液压缸,这就使得申请号为201110170840.9的技术具有较大的不合理性;
二、若要减小液压缸的功率,改善该装置的受力状况,就必须增大液压缸和两个支座(固定在地面上的与两个动力支架相连的支座)连线之间的距离,这样,液压装置必然会占用下层更大的停车空间,使得下层停车空间明显大于轿车所需要的实际停车空间,显然这就是申请号为201110170840.9的技术的不合理之处;
三、由上述分析可知,按照申请号为201110170840.9文件所设计的结构,若采用一个提供动力的液压装置,无论该液压装置的位置如何设置,只要该液压装置的液压缸位于下层轿车停车位长度方向的中心线上,都必然会占用下层轿车的停车空间,使下层轿车空间明显大于轿车实际停车所需空间;
四、申请号为201110170840.9的技术在结构上不合理之处还表现在其支架高度≥4米(见申请号为201110170840.9的权利要求书第10行自述:所述的支架高度≥4米),存放在载车板上的轿车距地面太高,存在安全隐患,且影响周围环境,破坏景观。——而本发明的支架高度一般不超过2米(详见本发明说明书第2页第26行)。
发明内容:
本发明之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难题”(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低成本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又不影响小区现有景观和居民生活品质),而提出的一种解决方案。
为实现本发明之目的,拟采用以下技术:
在结构上包括:矩形载车底板以及由分布在该矩形载车底板长度方向两侧的主动支架与从动支架两者成对共同支撑该矩形载车底板的平行四边形常规机构,
其特征在于:
上述平行四边形机构由分布在矩形载车底板长度方向两侧的两个液压顶托装置来驱动,并且,构成该液压顶托装置的液压缸是设置在地面以下且由铰链来支撑的,构成液压顶托装置的具有自锁功能的液压伸缩活塞杆的顶部与主动支架处于活动连接状态。
所述的液压顶托装置和主动支架与从动支架三者是处于同一个垂直于地面的平面之中的。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比较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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