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叶采收烘烤架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89556.6 | 申请日: | 2012-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6531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9 |
发明(设计)人: | 陈国中;田应昌;吴小平;岑小红;杨胜华;代先强;杨通华;李沛;胡丽涛;陈宗文;林登华;彭瑞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丰都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3/10 | 分类号: | A24B3/10;A24B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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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40820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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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叶 采收 烤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烤烟生产工具,具体涉及一种烟草采收、运输及烘烤一体化的烟叶采收烘烤架。
背景技术
烟叶采收烘烤是烤烟生产中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烟叶烘烤多采用自动化烤房,烘烤方式通常为挂杆烘烤和叶尖朝上的散叶装炕,挂杆烘烤需要人员将采收后的烟叶放置到挂杆上,而散叶装炕则需要将烟叶堆积到炕内。这两种方式都有缺点:挂杆烘烤要经过采收、挂杆、烘烤三个步骤,十分浪费人力,而散叶装炕烘烤则是容易出现叶尖卷曲,烘烤后烟叶坠形参差不齐的情况。
专利申请号为20091026662.2的文件公开的烟草采收烘烤筐,是由方形筐和烟叶固定插排组成,该烘烤筐直接将采收后的烟叶送入烤房,进行带筐烘烤。该烘烤框的缺点在于:(1)在运输空筐时,方形筐所占的体积较大,运输车不能一次性装太多烘烤筐;(2)采用插排固定烟叶,插排面积大,插入烟叶堆时易伤害到烟叶;(3)方形筐带有筐底,烟叶烘烤时水分不易挥发,其次,如果叶尖朝向下放入方形筐,会导致叶尖受到挤压变形,而如果叶尖朝上放入方形筐,会导致烘烤后叶尖坠形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意在提供一种运输方便、透气性好且不伤害烟叶的烟叶采收烘烤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达到:一种烟叶采收烘烤架,包括架体和固定钩,该架体包括前框板、后框板以及连接前后框板的连接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后框板是由横杆和竖杆构成的栅栏状框板,其中后框板的竖杆上端设有扶杆,所述前、后框板对应的竖杆之间可拆卸连接有连接杆,所述固定钩搭设于前、后框板对应的横杆上。
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在于:首先,本实用新型为可拆卸式的框架结构,可将前后框板和其他部件拆卸后进行装运,减少了运输成本;其次,该烘烤架无架底,透气性更佳,烘烤架带有的固定钩面积小,插入烟叶堆时不伤害烟叶;再次,烤房中是多个烘烤架排列,扶杆的设置可防止相邻烘烤架上的烟叶倾斜。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杆呈U形,在前、后框板的竖杆上开有盲孔,该U形连接杆的两端插入盲孔中固定;该U形连接杆通过盲孔插接,使得烘烤架的拆卸更为简便,制作成本更为低廉。
进一步地,所述前、后框板对应的竖杆上开有螺孔,所述连接杆的两端螺栓连接于前后板的竖杆上;该连接杆螺栓连接前后框板,使得整个烘烤架的结构更为稳固。
进一步地,所述前框板的横杆上开有凹槽,固定钩的一端为钩状手柄,该钩状把手卡接于凹槽内;横杆上的凹槽使得固定钩的固定效果更优。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烟叶采收烘烤架,可在采收完烟叶后直接进入烤房进行带架烘烤,节省劳力,减少了劳动时间,且烤房内排列多个烘烤架,提高了烤房利用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烟叶采收烘烤架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烟叶采收烘烤架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图1,一种烟叶采收烘烤架,由前框板、后框板、U形连接杆4和固定钩5组成。其中,前后框板都是由两根竖杆1、竖杆1之间的两根横杆2连接而成,前后框板外形均为栅栏状;后框板的两根竖杆1的上端还连接有一根扶杆3。
前框板、后框板的竖杆1上对应开有盲孔,U形连接杆4插入对应的盲孔中固定,两根U形连接杆4的凸出部位相对。前框板、后框板的横杆2上搭有固定钩5,固定钩5的一端弯曲形成钩状手柄。
实施例2:参照图2,一种烟叶采收烘烤架,由前框板、后框板、直杆状的连接杆4和固定钩5组成。其中,前后框板都是由两根竖杆1、竖杆1之间的两根横杆2连接而成,前后框板外形均为栅栏状;后框板的两根竖杆1的上端还连接有一根扶杆3。
前框板、后框板的竖杆1上对应开有螺孔,连接杆4的两端带有螺栓,连接杆4的两端插入对应的螺孔中,再通过螺帽拧紧螺栓,从而固定连接杆4与竖杆1。
前框板、后框板的横杆2上对应开有凹槽6,固定钩5的一端弯曲形成钩状手柄,该钩状手柄卡接于该凹槽6内。
实施例1与实施例2中,竖杆1、横杆2与扶杆3均由木条制成,固定钩5与连接杆4均由不锈钢制成。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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