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220178027.6 申请日: 2012-04-25
公开(公告)号: CN202526290U 公开(公告)日: 2012-11-14
发明(设计)人: 王景荣;欧阳晓 申请(专利权)人: 王景荣
主分类号: A61B17/74 分类号: A61B17/74
代理公司: 徐州市三联专利事务所 32220 代理人: 周爱芳
地址: 221000 江苏省徐*** 国省代码: 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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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股骨 头颈 锁定 装置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股骨头内固定装置,属于骨科内固定器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用于治疗股骨粗隆间及股骨颈骨折的内固定器材有多种:1、钢板类,包括股骨粗隆间普通钢板,锁定钢板;2、角型钢板;3、髓内钉类,具有代表的为:PFNA;上述类别的内固定器材功能各有不同,但固定效果可靠的首推PFNA,但比起钢板类固定装置,要打开髓腔,操作比较繁琐,增加创伤。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弥补了钢板类仅锁定股骨粗隆外侧皮质的不足,同时操作又较髓内钉内固定简便,且在固定结构上是完全符合骨小梁排列及支撑柱的三角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它包括解剖型钢板、主杆和锁定杆,所述的解剖型钢板的形态与股骨粗隆外侧的形态相吻合,解剖型钢板上部有倒V形主孔,解剖型钢板下部有锁定孔,解剖型钢板上还有若干辅孔,所述的主杆的截面呈倒V形,主杆从主孔内穿入骨中,主杆的尾端有固定孔,所述的锁定杆是中空管,锁定杆尾端是圆柱状突起,锁定杆从锁定孔内穿过,锁定杆尾端与主杆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形成三角固定机构。

所述的固定孔有两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用于股骨粗隆间骨折及股骨颈骨折的固定,锁定杆尾端与主杆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形成稳定的三角固定机构,它完全符合骨结构的生物力学原理,结构科学合理,固定可靠,弥补了钢板类仅锁定股骨粗隆外侧皮质的不足,同时操作又较髓内钉内固定更为简便。

附图说明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左视图。

图中,1、解剖型钢板,1-1、主孔,1-2、锁定孔,1-3、辅孔,2、主杆,3、锁定杆。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的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它包括解剖型钢板1、主杆2和锁定杆3,所述的解剖型钢板1的形态与股骨粗隆外侧的形态相吻合,解剖型钢板1上部有倒V形主孔1-1,解剖型钢板1下部有锁定孔1-2,解剖型钢板1上还有2~3个辅孔1-3,所述的主杆2的截面呈倒V形,主杆2从主孔1-1内穿入骨中,主杆2的尾端有固定孔2-1,所述的锁定杆3是中空管,锁定杆3尾端是圆柱状突起,锁定杆3从锁定孔1-2内穿过,锁定杆3尾端与主杆2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1形成三角固定机构。

所述的固定孔2-1有1~2个。

使用时,先固定解剖型钢板1和穿入主杆2,然后用瞄准装置对锁定杆3角度进行定位,再从锁定孔穿入锁定杆3,锁定杆3尾端与主杆2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主杆2的截面呈倒V形,保证了在微小偏差情况下锁定杆3尾端与主杆2锁定可调、准确定位。辅孔1-3上可根据情况安装辅助螺钉,进一步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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