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智能电视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74632.6 | 申请日: | 2012-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6028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2 |
发明(设计)人: | 刘超;齐洪涛;陈国瑞;陈宜龙;原伟涛;王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青岛胶南海尔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43 | 分类号: | H04N21/443;H04N21/4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张焕亮 |
地址: | 266101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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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电视 | ||
1.一种智能电视,包括:用于控制应用程序运行的主控芯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与智能电视的外部设备进行通讯的信息传输模块,所述信息传输模块与所述主控芯片连接;
用于确定智能电视所要运行的应用程序需要启动的外部设备信息的外部设备确认模块,所述外部设备确认模块与主控芯片连接;
存贮有应用程序所需外部设备注册信息的缓存器,所述缓存器与所述主控芯片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传输模块与所述外部设备确认模块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设备确认模块为半导体芯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设备确认模块与所述主控芯片为一体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传输模块为具有USB接口的无线传输模块,所述USB接口与智能电视的主控芯片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传输模块包括WIFI模块和/或射频RF芯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设备为遥控器、键鼠、3D眼镜、无线耳麦、游戏手柄其中之一或其组合。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设备为至少两个。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电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至少两个外部设备具有统一的信息接收标准。
10.一种智能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智能电视,以及至少一个用于响应所述智能电视的外部设备确认模块所发送的确认信息的外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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