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34717.1 | 申请日: | 2012-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788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发明(设计)人: | 孙琦明;杜业辉;滕召刚;范祥子;应隆飚;毛庚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80 | 分类号: | B01D53/80;B01D53/48 |
代理公司: | 杭州新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4 | 代理人: | 李大刚 |
地址: | 310012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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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喷淋塔 氧化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领域,特别是一种用于湿法烟气脱硫系统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通常用于湿法烟气脱硫系统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在进行氧化反应时,需要借助搅拌器等机械设备进行二次分布,整个装置结构复杂,能耗较高,运行维护量大,影响使用寿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能耗较低、运行维护量较低和使用寿命较长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喷淋塔内的支撑梁,支撑梁上均匀分布有多根带有曝气孔的曝气主管,曝气主管上设有曝气支管。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曝气主管上套有U型吊环,U型吊环经螺栓固定在支撑梁上。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相邻曝气主管之间的间距B为2.4~3.2m。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曝气孔孔径φ为20~25mm。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喷淋塔直径小于9m,所述的曝气主管为2~3根。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喷淋塔直径9~12m,所述的曝气主管为3根。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喷淋塔直径12.5~14.5m,所述的曝气主管为4根。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喷淋塔直径15.3~17m,所述的曝气主管为5根。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喷淋塔直径大于17m,所述的曝气主管为6~8根。
前述的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所述的曝气孔从曝气主管整个长度上的最低点开始以45°夹角、沿轴线方向按左右两侧均匀分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均匀分布曝气主管,并在曝气主管上安装曝气支管,使得氧化空气能在喷淋塔的浆液池内的整个截面上均匀喷出,避免氧化空气的分布不均,促进副产物的氧化反应;不需要借助搅拌器等机械设备再进行二次分布,使得整个氧化系统简单、氧化风机的压降低、能耗低;还能起到搅拌混合浆液的作用,降低喷淋塔搅拌器的功率;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运行维护量小。本实用新型对注入到浆液池内的氧化空气量没有限制,尤其适合于高硫煤种、大烟气量的工况。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的剖面放大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曝气主管,2-曝气支管,3-支撑梁,4-曝气孔,5-U型吊环,6-喷淋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限制的依据。
实施例。一种喷淋塔内氧化曝气装置,构成如图1和2所示,包括设置在喷淋塔6内的支撑梁3,支撑梁3上均匀分布有多根带有曝气孔4的曝气主管1,曝气主管1上设有曝气支管2。
所述的曝气主管1上套有U型吊环5,U型吊环5经螺栓固定在支撑梁3上。
所述的相邻曝气主管1之间的间距B为2.4~3.2m。
所述的曝气孔4孔径φ为20~25mm。
若所述的喷淋塔6直径小于9m,所述的曝气主管1为2~3根。
若所述的喷淋塔6直径9~12m,所述的曝气主管1为3根。
若所述的喷淋塔6直径12.5~14.5m,所述的曝气主管1为4根。
若所述的喷淋塔6直径15.3~17m,所述的曝气主管1为5根。
若所述的喷淋塔6直径大于17m,所述的曝气主管1为6~8根。
所述的曝气孔4从曝气主管1整个长度上的最低点开始以45°夹角、沿轴线方向按左右两侧均匀分布。
所述的曝气主管1内的氧化空气的流速为14~18m/s。
所述的曝气孔4处的氧化空气流速控制在40~44m/s。
所述的曝气装置可采用FRP以及合金钢1.4529、2507或2205制成。
所述的曝气装置可设置在喷淋塔正常液位往下6.0m的高度。
所述的曝气孔4之间的间距可根据曝气主管及曝气支管的长度确定。
所述的曝气孔4的数量可根据氧化空气的总量、曝气孔4的孔径φ及流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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