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灯杆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56537.6 | 申请日: | 2012-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338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陈杰;毛兵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中微光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21/108 | 分类号: | F21V2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神州华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58 | 代理人: | 吴照幸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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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灯杆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灯杆。
背景技术
目前使用的照明灯杆,功能比较单一,一般只能将固定区域照亮,比如只能照亮灯杆一侧的区域,一般不能将照明杆的两侧都照亮,也就是说照明灯杆的照明区域比较小;另外,灯杆除了照明外,一般都没有其他的功能了。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照明区域广,并且美观实用的照明灯杆。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照明灯杆,照明灯杆包括下部的直形杆和上部的弧形杆,弧形杆包括左弧形杆和右弧形杆两部分,下部的直形杆的上端与上部的左弧形杆和右弧形杆分别连接;左弧形杆和右弧形杆上分别设有照明灯;直形杆的中部设有灯箱,直形杆的下部设有控制灯箱和照明灯的电路控制箱。
进一步,灯箱外表面可以设有若干装饰图案或广告图案,并且可以通过电路控制箱控制装饰图案或广告图案的播放时间和播放顺序。
进一步,左弧形杆和右弧形杆的高度可以设置为不同的高度,弧形杆上不同高度的照明灯可以将更大区域照亮,方便不同的使用者。
进一步,直形杆底部与底座相连接。通过底座将照明灯杆固定在地上。
本实用新型可以用于树荫密集路段、文化广场、小区等,同时可在灯杆灯箱处装书画作品、广告等。本实用新型不仅照明区域广,并且美观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的主视图;
图3为实施例2的主视图;
图中:1、直形杆,2、弧形杆,3、底座,4、灯箱,5、电路控制箱,6、照明灯。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图1和图2,一种照明灯杆,照明灯杆包括下部的直形杆和上部的弧形杆,弧形杆包括左弧形杆和右弧形杆两部分,下部的直形杆的上端与上部的左弧形杆和右弧形杆分别连接;左弧形杆和右弧形杆上分别设有照明灯;直形杆的中部设有灯箱,直形杆的下部设有控制灯箱和照明灯的电路控制箱。
进一步,灯箱外表面可以设有若干装饰图案或广告图案,并且可以通过电路控制箱控制装饰图案或广告图案的播放时间和播放顺序。
进一步,左弧形杆的高度低于右弧形杆的高度,左弧形杆上设置有一盏用于人行道照明灯照明灯,右弧形杆上设置有两盏用于道路照明的照明灯。
进一步,直形杆底部与底座相连接。通过底座将照明灯杆固定在地上。
实施例2:参照图1和图3,其中:左弧形杆的高度高于右弧形杆的高度,右弧形杆上设置有一盏用于人行道照明灯照明灯,左弧形杆上设置有两盏用于道路照明的照明灯。其他与实施例1相同。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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