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81796.5 | 申请日: | 2012-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0260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阳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G06F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处理 方法 电子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飞速的发展,各种电子产品不断的丰富并方便了大众生活。由于利用电子产品处理信息具有方便快捷、节省资源等优势,使得电子产品成为人们的生活或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例如,计算机已经应用到各行各业并推广到大众的家庭中。人们利用计算机可以方便快捷的完成阅读、资料存储、信息交互等。
但是,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由于存储资料过多,且没有建立清晰的存储结构,使得用户查找文件时,经常不知从何处入手,使得文件查找过程浪费较多的时间,导致效率较低。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电子设备,以提高查找文件的效率,技术方案如下:
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适用于一电子设备,所述方法包括:
采集用户的当前脑波数据;
判断所述当前脑波数据是否符合第一预定条件,并获得一判断结果;
当所述判断结果表明所述当前脑波数据符合所述第一预定条件时,确定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
将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作为待查找的目标文件。
其中,所述判断所述当前脑波数据是否符合第一预定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当前脑波数据是否为第一脑波数据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第一脑波数据为预设的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中的一条脑波数据;
相应的,所述确定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包括:
根据所述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确定出所述第一脑波数据对应的第一文件;
将所述第一文件确定为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
其中,所述判断所述当前脑波数据是否符合第一预定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当前脑波数据是否与第一脑波数据的至少一部分的参数误差在特定范围内,所述第一脑波数据为预设的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中的一条脑波数据;
相应的,所述确定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包括:
根据所述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确定出所述第一脑波数据对应的第一文件;
将所述第一文件确定为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
其中,所述预设的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的构建方式,包括:
用户打开文件后,采集用户在使用所述文件时产生的脑波数据,将所述脑波数据与所述文件的对应关系存储于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中。
其中,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单元,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待查找的目标文件显示在所述显示单元上。
其中,所述将所述待查找的目标文件显示在所述显示单元上,包括:
在所述显示单元的当前显示界面上突出显示所述目标文件;
或者,
将所述待查找的目标文件显示在预设的一显示界面中。
另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脑波数据采集单元,用于采集用户的当前脑波数据;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当前脑波数据是否符合第一预定条件,并获得一判断结果;
判断结果处理单元,用于当所述判断结果表明所述当前脑波数据符合所述第一预定条件时,确定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
目标文件确定单元,用于将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作为待查找的目标文件。
其中,所述判断单元包括:
第一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当前脑波数据是否为第一脑波数据的至少一部分,并获得一判断结果,所述第一脑波数据为预设的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中的一条脑波数据;
相应的,所述判断结果处理单元包括:
第一判断结果处理子单元,用于
当所述判断结果表明所述当前脑波数据符合所述第一预定条件时,根据所述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确定出所述第一脑波数据对应的第一文件;
将所述第一文件确定为所述当前脑波数据对应的文件。
其中,所述判断单元包括:
第二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当前脑波数据是否与第一脑波数据的至少一部分的参数误差在特定范围内,并获得一判断结果,所述第一脑波数据为预设的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中的一条脑波数据;
相应的,所述判断结果处理单元包括:
第二判断结果处理子单元,用于当所述判断结果表明所述当前脑波数据符合所述第一预定条件时,根据所述脑波数据与文件的对应表,确定出所述第一脑波数据对应的第一文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81796.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