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云计算的服务最大化调度方法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72289.5 | 申请日: | 2012-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517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朱定局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L12/861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吴平 |
地址: | 518055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计算 服务 最大化 调度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云计算技术,特别是涉及云计算技术的调度解决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云计算技术中,在进行资源调度时,主要考虑云计算资源的负载均衡。但在云计算的实际应用中,有时需要通过云计算资源的调度获得最大的服务量,使得已有的云计算资源能够服务于尽量多的用户和完成尽量多的任务。
因此,现有的云计算技术以追求负载均衡为目的,这样的云计算资源调度方法是无法满足服务量最大化的目的。
发明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云计算资源的调度问题,提供一种数量优先的云计算的调度方法和系统,利用已有的云计算资源进行调度,尽量获得最大的服务量,使得已有的云计算资源能够服务于尽量多的用户和完成尽量多的任务。
一种云计算的调度方法,包括如下步骤:获得步骤,获得多个资源数据;计算步骤,根据多个资源数据分别计算多个资源数据的服务量;比较步骤,比较多个资源数据对应的服务量的大小,获得最大服务量对应的优选资源数据;以及调度步骤,依据优选资源数据进行云计算资源的调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获得步骤中,资源数据包括服务的用户数和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计算步骤中,服务量等于服务的用户数乘以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获得步骤中,资源数据包括服务的用户数、用户级别和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计算步骤中,服务量等于服务的用户数乘以用户级别,再乘以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一种云计算的调度系统,包括:获得模块,获得多个资源数据;计算模块,根据多个资源数据分别计算多个资源数据的服务量;比较模块,比较多个资源数据对应的服务量的大小,获得最大服务量对应的优选资源数据;以及调度模块,依据优选资源数据进行云计算资源的调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获得模块获得的资源数据包括服务的用户数和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计算模块执行如下计算:服务量等于服务的用户数乘以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获得模块获得的资源数据包括服务的用户数、用户级别和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计算模块执行如下计算:服务量等于服务的用户数乘以用户级别,再乘以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本发明的云计算的求多调度方法和系统,根据各种调度方案的服务量,来选择服务量最大的调度方案,以使得对云计算资源的调度获得最大的服务量,使得已有的云计算资源能够服务于尽量多的用户和完成尽量多的任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云计算的调度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的云计算的调度系统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云计算求多调度,利用已有的云计算资源进行调度,尽量获得最大的服务量,使得已有的云计算资源能够服务于尽量多的用户和完成尽量多的任务。
本发明的云计算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云计算及其配套资源。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云计算的调度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获得步骤,获得多个资源数据,资源数据包括服务的用户数和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S2:计算步骤,根据多个资源数据分别计算多个资源数据的服务量,服务量等于服务的用户数*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S3:比较步骤,比较多个资源数据对应的服务量的大小,获得最大服务量对应的优选资源数据。
S4:调度步骤,依据优选资源数据进行云计算资源的调度。
在本发明的云计算的调度方法的另一种实施例中,资源数据包括服务的用户数、用户级别和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服务量等于服务的用户数*用户级别*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如图2所示,一种云计算的调度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获得模块、计算模块、比较模块和调度模块。
获得模块获得多个资源数据,资源数据包括服务的用户数和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计算模块根据多个资源数据分别计算多个资源数据的服务量,服务量等于服务的用户数*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比较模块比较多个资源数据对应的服务量的大小,获得最大服务量对应的优选资源数据。
调度模块依据优选资源数据进行云计算资源的调度。
在本发明的云计算的调度系统的另一种实施例中,资源数据包括服务的用户数、用户级别和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服务量等于服务的用户数*用户级别*为相应用户完成的任务量。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未经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72289.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