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背光模块及显示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560754.3 | 申请日: | 2012-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839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25 |
| 发明(设计)人: | 陈建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V8/00;G02F1/13357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闻 |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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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背光 模块 显示装置 | ||
1.一种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背光模块包括:
一光源;以及
一导光板,具有一入光面、一底面及与所述的底面相对的一出光面,并包含复数突出于所述的底面的微结构,所述的光源邻设于所述的入光面,并发出一光线由所述的入光面入射至所述的导光板,并由所述的出光面射出,各所述的微结构具有远离所述的入光面的一第一部份及邻近所述的入光面的一第二部份,所述的第一部份与所述的底面的一第一夹角系介于10度至30度之间,所述的第二部份与所述的底面的一第二夹角β系介于20度至50度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光板的材质为聚碳酸酯,所述的第一夹角系介于20度至30度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光板的材质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所述的第一夹角系介于10度至30度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的微结构沿一第一方向具有一长度,并沿一第二方向具有一高度,所述的长度系介于所述的高度的2.5倍至8.4倍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离所述的光源较远的所述的微结构的所述的第一夹角大于离所述的光源较近的所述的微结构的所述的第一夹角。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线射至所述的第一部份时,所述的第一部份将所述的光线全反射。
7.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一显示面板;以及
一背光模块,与所述的显示面板相对而设,并包含一光源及一导光板,所述的导光板具有一入光面、一底面及与所述的底面相对的一出光面,并包含复数突出于所述的底面的微结构,所述的光源邻设于所述的入光面,并发出一光线由所述的入光面入射至所述的导光板,并由所述的出光面射出,各所述的微结构具有远离所述的入光面的一第一部份及邻近所述的入光面的一第二部份,所述的第一部份与所述的底面的一第一夹角系介于10度至30度之间,所述的第二部份与所述的底面的一第二夹角系介于20度至50度之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光板的材质为聚碳酸酯,所述的第一夹角系介于20度至30度之间。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光板的材质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所述的第一夹角系介于10度至30度之间。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的微结构沿一第一方向具有一长度,并沿一第二方向具有一高度,所述的长度系介于所述的高度的2.5倍至8.4倍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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