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提醒方法和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210441165.3 | 申请日: | 2012-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130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张乃雷;刘思翔;陈文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G08B21/00;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醒 方法 电子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图像处理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提醒方法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具有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日益增多,从而极大地方便了人们随时随地的进行图像拍摄。
当利用电子设备进行图像拍摄时,如果摄像头不能准确定位待拍摄的目标对象(如人或物)时,则可能会导致仅拍摄到目标对象的一部分,或者即使能够摄取到目标对象但是摄取效果很差的问题。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在很多情况下,用户都无法保证摄像头能够准确与目标对象进行对位。例如,当用户利用手机的背板上的摄像头进行自拍时,由于用户无法预览到采集的图像,则很可能会出现最终摄取到的人脸图像不正等问题。另外,如果用户对电子设备的图像拍摄方式不熟悉或者用户不便于进行图像拍摄,如一些老人、视力较差的用户或者初次使用电子设备进行图像拍摄的用户,则在进行图像拍摄时,可能也无法准确摄取到目标对象。因此,如何提高利用电子设备进行图像拍摄的拍摄效果,并提高用户进行图像拍摄的便捷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提醒方法和电子设备,以提高图像拍摄过程图像定位的准确度,并提高图像定位的便捷性以适应更多用户需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提醒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该方法包括:
获取图像摄取单元当前捕获到的第一图像,并确定第一图像中的目标对象;
确定所述目标对象在显示界面中的第一位置;
根据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输出提示信息,以便用户依据提示信息调整图像采集方位。
优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输出提示信息,包括:
当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不满足预设条件时,输出调整图像采集方位的提示信息。
优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输出提示信息,包括:
当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满足预设条件时,输出保持当前图像采集方位的提示信息。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满足所述预设条件时,触发控制图像摄取单元摄取所述第一图像。
优选的,所述提示信息包括:语音提示信息,和/或能够被用户观察到的图像显示信息。
优选的,在获取图像摄取单元捕获的第一图像之前,还包括:
接收用户设定的拍摄对象的类型信息;
所述确定第一图像中的目标对象,包括:
将所述第一图像中与所述设定的拍摄对象的类型信息对应的对象作为所述目标对象。
优选的,所述确定第一图像中的目标对象,包括:
依据预置的对象类型,确定第一图像中的目标对象。
另一方面,对应该一种提醒方法,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图像捕获单元,用于获取当前捕获到的第一图像,并确定第一图像中的目标对象;
第一位置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目标对象在显示界面中的第一位置;
调整信息输出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输出提示信息,以便用户依据提示信息调整图像采集方位。
优选的,所述调整信息输出单元,包括:
第一调整信息输出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不满足预设条件时,输出调整图像采集方位的提示信息。
优选的,所述调整信息输出单元,包括:
第二调整信息输出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满足预设条件时,输出保持当前图像采集方位的提示信息。
优选的,该电子设备还包括:
图像摄取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位置与预设的第二位置的相对位置关系满足所述预设条件时,触发摄取所述第一图像。
优选的,调整信息输出单元输出的所述提示信息包括:语音提示信息,和/或能够被用户观察到的图像显示信息。
优选的,该电子设备还包括:
类型设定单元,用于接收用户设定的拍摄对象的类型信息;
所述图像捕获单元,包括:第一图像捕获单元,用于获取当前捕获到的第一图像,并将所述第一图像中与所述设定的拍摄对象的类型信息对应的对象作为所述目标对象。
优选的,所述图像捕获单元,包括:第二图像捕获单元,用于依据预置的对象类型,确定第一图像中的目标对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41165.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