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30084.6 | 申请日: | 2012-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724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马莉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莉芳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3/04;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175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上 安全 电筒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生活用品,尤其是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
背景技术
在夜间或者雾天,行人或者车辆不能分辨出对面的行人,而影响交通。现在已有的普通安全电筒虽然可以用于照明,也可以解决以上问题,但是其采用汞电池,使用寿命短,且只能拿在手里,使用不方便。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其采用锂电池作为电源,延长了安全电筒的使用照明时间,且使用方便。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取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包括照明管、光源、电池、开关和可拆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采用锂电池。
而且,所述的照明管可以折成圆圈形状。
而且,所述的光源采用发光二级管。
本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1、本发明采用锂电池作为电源,延长了安全电筒的使用照明时间。
2、本发明采用发光二级管作为光源,亮度高、耗电量低。
3、本发明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采用可以在手上佩戴的方式;适合夜间和雾天使用,便于车辆或者他人进行识别。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做进一步详述:
一种可带在手上的安全电筒,如图1所示:包括照明管1、光源2、电池3、开关4可拆卸连接5: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3采用锂电池。所述的照明管1可以折成圆圈形状;所述的光源2采用发光二级管。
需要强调的是,本发明所述的实施例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因此本发明并不限于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实施例,凡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得出的其他实施方式,同样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莉芳,未经马莉芳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30084.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