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杀虫灯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02021.X | 申请日: | 2012-08-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214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洪梅 |
主分类号: | A01M1/04 | 分类号: | A01M1/04;A01M1/20;A01M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1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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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杀虫 | ||
技术领域
杀虫灯属于电子产品领域。
背景技术
昆虫的趋光特性是人所共知的,早在上世纪60年代,国外就利用日光灯对美洲棉铃虫等害虫进行诱杀试验;后来发明了黑光灯,这种灯的发射波长为300nm-450nm,峰值为365nm,更适合大多数昆虫的喜好。我国昆虫学家丁岩钦、刘立春等人对昆虫趋光性的特点做过专项研究、试验,并从植保应用的角度给予了肯定(见丁岩钦、丁雷合著的《害虫管理学理论与方法》、2005年《昆虫知识》)。目前,用于诱杀害虫的灯包括黑光灯、高压汞灯、紫光灯、日光灯等。1992~1994年间,我国棉铃虫害特大爆发,全国推广使用灯光诱杀取得良好的效果。
目前杀虫灯大都采用与高压电相结合的方式方法;灯光将害虫引诱过来,灯管的外围布置高压电击网,害虫碰上即被电死。但这类器具存在如下缺点。第一,器具本身的性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主要是如何提高杀虫效果和降低损害率。第二,即使上述问题得以解决,仍会存在如下问题,高压电两极之间一般选择7~9毫米为适中距离,但这个距离并不适合形体偏大或偏小的害虫,加之器具在工作时经常处于不完全的绝缘状态,所以对于这些害虫基本没有效果;如若调整距离,则会顾此失彼。截至目前,虽然灯光诱杀害虫在我国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但在整个害虫综合防治体系中所占比重依然过低。
发明内容
本发明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缺点进行研究的。
1、该发明主要针对的是小型害虫研制的,尤其是近几年连续爆发的稻飞虱,而稻飞虱刚好具有很强的趋光特性。对付稻飞虱这样的小害虫,不能指望将高压电两极距离缩小实现,因为这类小害虫往往数量特别多,这种情况下大量被电死的虫子很快会塞满狭小的高压电间隙,从而造成短路,杀虫灯失去其应有作用。
2、本发明采用灯光诱虫与药剂喷雾杀虫相结合的不完全物理方式。对于形体偏小和习惯绕灯飞行的害虫定时喷雾致死;而对于具有被撞后假死特性以及形体较大被撞后容易昏厥的害虫,使其落入残留药剂中致死。两种致死方法分别对付小型和大型害虫,但主要功能在于用喷雾方法对付小型害虫。
技术路线是,诱虫灯与喷雾器结合使用,喷雾器可以是电动的,也可以是储压式的。灯光将害虫引诱而来,四周安装向上的喷雾器喷嘴,由电子定时开关控制,每隔一定时间喷雾一次。同时以灯管为中心十字状安装玻璃撞板,大型害虫往往飞行速度快,撞上撞板后,或假死或昏厥,最终被残留的药剂杀死。
3、本项目的特点与创新之处:
本项目的主要特点在于弥补了普通杀虫灯的不足,与普通杀虫灯形成互补。创新之处在于物理与化学方法的结合使用。虽然没有完全摆脱化学杀虫剂的使用,但由于用灯光将害虫引诱到数平方米范围内,而且地面可以铺上塑料膜,还可以在器具上端安装风力控制器,使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停止喷雾,所以,对环境的污染是可以忽略的。诱虫灯选用黑光灯与紫光灯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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