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型水瓶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96374.3 | 申请日: | 2012-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731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林伟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伟良 |
主分类号: | A47J41/00 | 分类号: | A47J41/00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刘述生 |
地址: | 213000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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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水瓶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水瓶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水瓶。
背景技术
水瓶是家家户户必备的日常生活用品。虽然现代生活中,人们已经使用各种便捷烧水壶,但水瓶依然被人们广泛使用。水瓶在学校使用的比较广泛,每个学生都会有一个水瓶。但是现有的水瓶结构不够合理,经常会出现水瓶底脱落,热水烫伤人的事故。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水瓶,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结构简单合理,能够避免水瓶出现瓶底脱落而烫伤人的现象发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新型水瓶,包括:水瓶外壳和设置在所述水瓶外壳内部的水瓶内胆,所述水瓶外壳包括外壳主体部和外壳头部,所述外壳主体部上端与所述外壳头部下端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外壳主体部高度是所述外壳头部高度的3~5倍。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外壳主体部上设有水瓶手柄。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外壳头部上端设有水瓶盖。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水瓶外壳采用聚丙烯制成。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新型水瓶,结构简单合理,能够避免水瓶出现瓶底脱落而烫伤人的现象发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新型水瓶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1、水瓶内胆,2、外壳主体部,3、外壳头部,4、水瓶手柄,5、水瓶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包括:
一种新型水瓶,包括:水瓶外壳和设置在所述水瓶外壳内部的水瓶内胆1,所述水瓶外壳包括外壳主体部2和外壳头部3,所述外壳主体部2上端与所述外壳头部3下端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外壳主体部2高度是所述外壳头部3高度的3~5倍。
本发明新型水瓶一改以往水瓶“瓶身加瓶底”的结构,采用外壳主体部2和外壳头部3,在所述外壳主体部2上设有水瓶手柄4,人们通过水平手柄4来提拎水瓶,这样的结构可以避免出现瓶底脱落的现象发生,从而避免了对人们的伤害。
所述外壳头部3上端设有水瓶盖5。
所述水瓶外壳采用聚丙烯制成。
本发明新型水瓶,结构简单合理,能够避免水瓶出现瓶底脱落而烫伤人的现象发生。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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