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单位邮箱的身份验证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95400.0 | 申请日: | 2012-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07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徐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利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9/32 |
代理公司: | 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100 | 代理人: | 华辉 |
地址: | 51063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单位 邮箱 身份验证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身份认证领域,具体的说,涉及一种基于单位邮箱的身份验证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在互联网的虚拟环境下,如何低成本并高效率地确定用户在现实环境中所在的单位或者以前所在的单位以获取相同用户之间的认可和寻找与自己具有相同背景的用户,一直是众多在互联网中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公司致力解决的难题。
目前确定用户所在的单位或者以前所在的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证件认证,即用户向服务提供商提交能够证件自己所在单位的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文件,服务提供商自己或通过第三方对证件以及证件之间的关联程度进行审查。尽管该方法可以确认大部分客户的所在的单位或者该用户的真实信息,但大部分证件以及证件之间的关联程度均需要通过人工进行处理,因此不仅效率低而且成本很高。
2、电话认证,即通过向用户提交的工作单位和用户通过电话询问,但由于该方法首先需要手机单位的电话信息,而且需要对该电话信息的真假进行核实,其次还需要对电话询问的内容再次进行证实,以防询问对象提供虚假信息,因此也同样存在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单位邮箱的身份验证方法,以解决现有身份验证方法不能高效、低成本地确定用户现在或者曾经所在单位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
一种基于单位邮箱的身份验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输入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所述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包含有用户的单位邮箱;
向该单位邮箱中发送验证邮件,其中,该验证邮件中包含有一唯一的验证链接;
如果收到通过该验证链接发送的验证数据,则该用户通过身份验证,否则不通过。
优选的,所述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还包含有用户的单位名称和用户的单位邮箱的后缀名。
上述优选技术方案中,用户在输入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之前申请一用户邮箱;如果该用户通过身份验证,则为该用户邮箱绑定一包含用户的单位邮箱的后缀名的账号。
进一步,用户在输入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之时,同时输入一用户邮箱的申请信息;如果用户通过身份验证,则为该申请的用户邮箱绑定一包含用户的单位邮箱的后缀名的账号。
优选的,用户端输入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根据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的单位名称于互联网上搜索该单位名称对应的单位邮箱的后缀名;
将该搜索的后缀名与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中的后缀名进行判断,如果不相符,则身份验证不通过。
上述优选技术方案中,用户端输入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并保存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根据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的单位邮箱的后缀名于互联网上搜索该后缀名对应的单位的名称;
将该搜索的后缀名对应的单位名称与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中的单位名称进行判断,如果不相符,则身份验证不通过。
一种基于单位邮箱的身份验证系统,包括:
用于输入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的用户端,所述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包含有用户的单位邮箱的地址;
与所述用户端连接交互的服务器端,该服务器端包含:
用于向所述单位邮箱发送包含一唯一的验证链接的验证邮件的邮件发送模块;
用于接收通过所述验证链接发送的验证数据的数据接收模块。
进一步,所述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中还包含有用户的单位名称和单位邮箱的后缀名。
优选的,用户具有一用户邮箱,该服务器端还包括一用于在用户通过身份验证之后将包含该用户的单位邮箱的后缀名的账号与所述用户邮箱绑定的绑定模块。
更优选的,所述服务器端还包括一验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的单位名称于互联网上搜索该单位名称对应的单位的单位邮箱的后缀名,并将搜索得到的后缀名与所述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中包含的后缀名进行判断,如果不符合,则身份验证不通过;和/或,
用于根据所述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的后缀名于互联网上搜索该后缀名对应的单位名称,并将搜索得到的单位名称与所述符合预置规则的数据信息中包含的单位名称进行判断,如果不符合,则身份验证不通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利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广东利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29540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