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电视终端安全使用互联网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68785.1 | 申请日: | 2012-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617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陶圣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泰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42 | 分类号: | H04N21/442;H04N21/454;H04N21/4782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张勇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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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电视 终端 安全 使用 互联网 方法 | ||
1.一种数字电视终端安全使用互联网的方法,其特征是,包括:
S1:数字电视终端开启后检查站点列表;
S2:判断数字电视终端网络数据接收状态,若为审核状态,执行步骤S3;若为接收状态,执行步骤S4;若为屏蔽状态,执行步骤S5;
S3:判断接收的网络数据是否安全,若安全;执行步骤S4;若不安全,执行步骤S5;
S4:接收网络数据并进行相应处理;
S5:不接收网络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安全使用互联网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站点列表存储在数字电视终端的存储器中,通过数字电视广播网或者因特网进行更新。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安全使用互联网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站点列表至少包含网络数据接收标识K、站点列表属性标识P、站点信息中的一种。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安全使用互联网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S2中,判断数字电视终端网络数据接收状态的方法为:判断网络数据接收标识K是否存在,若不存在,则为审核状态;若存在,判断网络数据接收标识K的值,若K为0,则为屏蔽状态;若K为1,则为接收状态;若K为0、1外的其他值,则为审核状态。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安全使用互联网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S2中,判断数字电视终端网络数据接收状态的方法为:判断网络数据接收标识K和和站点列表属性P是否存在,若不存在,则为审核状态;若存在,判断网络数据接收标识K和站点列表属性P的值,若K为0,则为屏蔽状态;若K不为0,P为0,则为审核状态;若K不为0,P不为0,则为接收状态。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安全使用互联网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S3中,判断接收的网络数据是否安全的方法为:若接收的网络数据来自站点列表中的站点,则接收的网络数据安全;否则,接收的网络数据不安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终端安全使用互联网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骤S3中,判断接收的网络数据是否安全的方法为:若接收的网络数据来自站点列表中的站点,则接收的网络数据不安全;否则,接收的网络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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