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22596.0 | 申请日: | 2012-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46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发明(设计)人: | 宋国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林锦辉 |
地址: | 261031 山东省潍***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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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构 蓝牙 耳机 插头 | ||
1.一种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包括耳机插头本体(1)和充电接口(5);所述耳机插头本体(1)为单声道耳机插头,包括公共端(11)和单声道端(15),所述单声道端(15)与蓝牙耳机的单声道扩音器(6)电连接,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单声道端(15)与所述单声道扩音器(6)之间串联有第三电容(C3);所述充电接口(5)的负极端与所述公共端(11)电连接,所述充电接口(5)的正极端与所述单声道端(15)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单声道扩音器(6)与所述单声道端(15)之间依次串接有第三电阻(R3)、第三电容(C3)、第三电感(L3);以及,
所述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还包括:
串联于所述单声道扩音器(6)与所述接地端之间的第三十一电容(C31);
串联于所述单声道端(15)与所述接地端之间的第三ESD保护管(D3);以及,一端与所述第三电容(C3)和第三电感(L3)的公共端电连接而另一端接地的第三十二电容(C3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电容(C3)的容值不小于2.2uF。
4.一种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包括耳机插头本体(1)和充电接口(5);所述耳机插头本体(1)为立体声耳机插头,包括公共端(11)、右声道端(13)和左声道端(14),所述右声道端(13)与蓝牙耳机的右声道扩音器(3)电连接,所述左声道端(14)与蓝牙耳机的左声道扩音器(4)电连接,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右声道端(13)与所述右声道扩音器(3)之间串联有第一电容(C1),在所述左声道端(14)与所述左声道扩音器(4)之间串联有第二电容(C2);所述充电接口(5)的负极端与所述公共端(11)电连接,所述充电接口(5)的正极端与右声道端(13)电连接或与所述左声道端(14)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右声道扩音器(3)与所述右声道端(13)之间依次串接有第一电阻(R1)、第一电容(C1)、第一电感(L1);以及,
所述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还包括:
串联于所述右声道扩音器(3)与所述接地端之间的第十一电容(C11);
串联于所述右声道端(13)与所述接地端之间的第一ESD保护管(D1);
一端与所述第一电容(C1)和所述第一电感(L1)公共端电连接而另一端接地的第十二电容(C12)。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左声道扩音器(4)与所述左声道端(14)之间依次串接第二电阻(R2)、第二电容(C2)、第二电感(L2),;以及,
所述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还包括:串联于所述左声道扩音器(4)与所述接地端之间的第二十一电容(C21),串联于所述左声道端(14)与所述接地端之间的第ESD保护管(D2),一端与所述第二电容(C2)和所述第二电感(L2)公共端电连接而另一端接地的第二十二电容(C22)。
7.根据权利要求4、5或6所述的结构复用的蓝牙耳机插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电容(C1)和第二电容(C2)的容值均不小于2.2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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