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广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66881.5 | 申请日: | 2012-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60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张甄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甄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5408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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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广告 方法 | ||
1.一种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以随机验证信息为载体,且广告信息由桌面切换或浏览器软件运营商直接或间接提供。
2.根据权利1所述的间接提供,其特征在于:约定某第三方提供。
3.根据权利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验证的广告受众得到适当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虚拟货币、现金、实物。
4.根据权利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服务器记录广告受众每一次通过验证的时间及其在一定时间段内通过验证的次数并以此为依据控制发送广告的时间间隔或和频率。
5.根据权利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服务器收集广告受众的喜好或和需求信息并发送与其喜好或需求相匹配的广告信息。
6.根据权利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随机验证信息为有明确引导作用的短广告信息。
7.根据权利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户的IP地址判断用户可能的地理位置并发送与该用户地理位置相匹配的广告信息。
8.根据权利1所述的广告方法,其特征在于:广告受众可以通过拉拢下线获得提成。
9.根据权利5所述的收集用户的喜好或和需求的方法:在用户注册时要求其提交包含喜好或和需求方面的资料。
10.根据权利6所述的有明确引导作用的短广告信息,其特征在于:以产品的品牌和名称为主体或以产品的品牌、名称和型号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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