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活垃圾分选后的地煤灰脱水方法及设施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27793.4 | 申请日: | 2012-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334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发明(设计)人: | 陈贵江;胡良春;王昌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遵义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7/40 | 分类号: | C04B7/40;C04B18/30 |
代理公司: | 遵义市遵科专利事务所 52102 | 代理人: | 刘学诗 |
地址: | 563000***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垃圾 分选 煤灰 脱水 方法 设施 | ||
1.一种生物垃圾分选后地煤灰脱水设施,其特征在于:在处理场上设有遮雨篷,场内地面设有多条低于地面的地槽沟(1),在地槽沟面上安设水泥预制的漓水通风板(2),漓水通风板(2)与地面齐平,漓水通风板(2)上设有上小下大漏斗形通风孔(3),地槽沟口的一端设有鼓风机。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生物垃圾分选后地煤灰脱水设施,其特征在于:地槽沟(1)高为0.3-0.4m,宽2.5-3.0m,槽沟长30m-50m。
3.根据权利要求1的生物垃圾分选后地煤灰脱水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漓水通风板(2)上设通风孔小端孔径18mm-20mm。
4.一种生活垃圾分选后地煤灰脱水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地煤灰堆积于漓水通风板(2)上,每条槽沟上面堆积物料底宽3m,堆高1.5m,长度与地槽沟长一致,供风量每立方米52m3/h,堆积温升上升至40℃-60℃进行供风,温度高于60℃时停止供风,在40℃-60℃温度下维持10天并供风10天,10天后连续供风直至发酵结束,总发酵供风时间20-25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遵义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遵义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27793.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