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泥助磨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8400.1 | 申请日: | 2012-04-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430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2 |
发明(设计)人: | 胡英臣;葛永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振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4/18 | 分类号: | C04B24/18;C04B103/52 |
代理公司: |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 34117 | 代理人: | 娄尔玉 |
地址: | 2335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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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泥 助磨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水泥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水泥助磨剂。
背景技术:
自二十世纪30年代,英国人Goddard以树脂作为助磨剂并取得专利。随后人们又先后试验了醋酸、磷酸盐、木质素磺酸盐、乙二醇、酚、三乙醇胺、桐油和沥青等助磨剂。到了60年代,工业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德国、前苏联,对助磨剂的研究和应用越来越广泛,在一些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水泥厂都使用助磨剂,相比较我国对助磨剂的研究和利用起步较晚,50年代后期,只有少数水泥厂试验过用煤、纸浆废液、肥皂废液,效果不甚明显;目前,国内研究及应用的水泥助磨剂,有液体助磨剂和固体助磨剂,其基本成分大都属于有机表面活性物质。主要为:胺类、醇类、醇胺类、木质素磺酸盐类、脂肪酸及其盐类、烷基磺酸盐类等。具体物质为:三乙醇胺、二乙二醇、乙二醇、木质素磺酸盐、甲酸,硬脂酸、油酸、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等。
国内大多采用工业纯聚合有机盐和无机盐为助磨剂的主要成分,成本较高,技术经济指标不适应实际生产情况,产品适应面较窄,特别对于温度较高的物料还没有合适的产品。即使对于不同生产厂家的同种产品应用于不同厂家,也存在效果差异较大的情况。现有产品无法充分发挥该产品改善粉磨物料粘附效果,且未能将多种有效助磨成分配合在一起,从而发挥最佳粉磨效果,同时现有助磨剂中的氯或碱会对水泥或混凝土带来危害。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既能降低粉体表面自由能,又能普遍适用,能改善粉体颗粒分布和形貌的水泥助磨剂。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水泥助磨剂,其特征在于,该助磨剂包括以下组分及各组分的质量份数:
该助磨剂包括以下组分及各组分的优选质量份数:
本发明提供的水泥助磨剂在做到节省电耗的同时,提高水泥的品质和性能,在性能上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在成本、价格上低于国外同类产品的水平,降低水泥熟料的用量,提高水泥强度。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实施例一
一种水泥助磨剂配方:
实施例二
一种水泥助磨剂配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以及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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