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衣物烘干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1984.X | 申请日: | 2012-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31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前田有亮;小林卓也;冈元教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D06F58/02 | 分类号: | D06F58/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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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衣物 烘干机 | ||
1.一种衣物烘干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槽,收容衣物;
供应部,向所述处理槽内供应用于烘干所述处理槽内的所述衣物的烘干空气;
除湿部,利用向循环路径供应的除湿水对所述烘干空气进行除湿,该循环路径用于使供应到所述处理槽内并从所述处理槽排出的所述烘干空气返回到所述供应部;
取得部,取得有关所述烘干空气的温度变化的温度变化信息;
计时部,测量自烘干开始起的经过时间;
第一设定部,设定第一设定时间以及比所述第一设定时间长的第二设定时间作为用于判断所述衣物的布质的设定时间;以及
判断部,在将所述衣物的布质分类为第一类、比所述第一类难以烘干的第二类、和比所述第二类难以烘干的第三类时,基于由所述取得部取得的所述温度变化信息,判断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一类、所述第二类和所述第三类中的哪一类,其中,
所述判断部,基于由所述取得部在所述计时部所测量的所述经过时间达到所述第一设定时间时所取得的所述温度变化信息,判断所述衣物的布质是否属于所述第一类,
在判断所述衣物的布质不属于所述第一类时,进一步基于由所述取得部在所述计时部所测量的所述经过时间达到所述第二设定时间时所取得的所述温度变化信息,判断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二类和所述第三类中的哪一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烘干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烘干控制部,在收容于所述处理槽的衣物量相同的情况下,当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一类时,与判断为属于所述第二类以及所述第三类时相比更早地结束烘干,当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二类时,与判断为属于所述第三类时相比更早地结束烘干。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衣物烘干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供应部包含加热所述烘干空气的加热部,
所述烘干控制部,当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一类时,与判断为属于所述第二类或所述第三类时相比,使所述加热部的温度降低。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衣物烘干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供应部包含被驱动而旋转以向所述处理槽送出所述烘干空气的送风风扇,
所述烘干控制部,当所述判断部判断为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一类时,与判断为属于所述第二类或所述第三类时相比,使所述送风风扇的转速降低。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烘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得部包括:
第一温度传感器,检测由所述除湿部除湿后的所述烘干空气的温度;
第二温度传感器,检测用于对所述烘干空气除湿的除湿水的温度;以及
温度差运算部,计算所述第一温度传感器检测的温度与所述第二温度传感器检测的温度的温度差,其中,
所述取得部取得由所述温度差运算部所计算的所述温度差的变化来作为所述温度变化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衣物烘干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设定部,设定比所述第一设定时间短的阈值判断时间;以及
第三设定部,将当由所述计时部所测量的所述经过时间达到所述第二设定部设定的所述阈值判断时间时由所述温度差运算部所计算的所述温度差作为阈值设定,其中,
所述判断部,当在所述第一设定时间的所述温度差与所述阈值之差大于预先设定的第一差值时判断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一类,当在所述第二设定时间的所述温度差与所述阈值之差大于预先设定的第二差值时判断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二类,当在所述第二设定时间的所述温度差与所述阈值之差为所述第二差值以下时判断所述衣物的布质属于所述第三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衣物烘干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判断收容于所述处理槽的衣物量的衣量判断部,其中,
所述第一设定部,根据所述衣量判断部所判断的衣物量设定所述第一设定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设定时间,
所述第二设定部,根据所述衣量判断部所判断的衣物量设定所述阈值判断时间。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烘干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类、所述第二类和所述第三类中,所述衣物所含有的化学纤维的比率为所述第一类最高,所述第三类最低,而所述衣物所含有的棉的比率为所述第一类最低,所述第三类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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